一、質疑供應商基本信息
質疑供應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長洲區新興三路69號
聯系人:覃偉
聯系電話:******
二、質疑項目基本情況
質疑項目名稱:綜治視聯網網絡維護服務
項目編號:WZZC2025-C3-220043-HCZX
? ?采購人名稱******委員會
三、質疑答復書內容
我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貴公司以郵寄方式送達的“綜治視聯網網絡維護服務(WZZC2025-C3-220043-HCZX)”項目質疑函一份,落款時間為2025年6月19日,我公司對質疑內容進行了認真核實調查,針對貴公司的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
我方就貴公司在本次招標過程中,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三十一條規定,導致我方無法及時知悉變更信息并修改投標文件。現就投標文件因編號不一致被否決一事,提出正式書面質疑,并請求依法重新評審我方投標文件。
質疑事項答復: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本項目經由財政管理部門批準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八條、《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三款以及“關于指定我區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媒體的通知(桂財采【2016】34號)”的規定,我公司在2025年6月9日依法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發布時間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距首次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6月16日)不少于5日前的規定完成采購文件更正公告發布(詳見附件1)。因此,采購文件更正內容并沒有影響潛在供應商編制響應文件的時間。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條,推動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規定。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政府采購方式在政采云平臺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所有參與本項目的潛在******有限公司的人工客服(電話:95763)進行詳細咨詢,并獲得該平臺以手機短信發給我公司的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經政采云平臺人工客服對后臺核實回復如下:
1、采購代理機構方面,通過政采云平臺“采購文件更正”項(欄)對所需更正項目的內容進行編制并提交審核通過后(詳見附件3),平臺自動將更正內容發布(推送)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詳見附件1)。
2、潛在供應商方面,在采購文件更正內容發布后,潛在供應商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會收到政采云平臺發送的短信內容提醒,并同時在潛在供應商的政采云電子投標客戶端參與的投標項目推送更正信息提示,被推送更正信息的“【WZZC2025-C3-220043-HCZX】-綜治視聯網網絡維護服務”項目名稱前面有一個橙色的“更”字圖標提示。
(四)依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辦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在評審過程中,貴公司的響應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27頁第一款第14項要求編制,磋商小組依法對貴公司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
綜上所述,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貴公司的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質疑不成立。
貴公司如對本次答復不滿意,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的相關規定,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感謝貴公司對本項目采購活動的參與、支持和監督。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漢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