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有限公司臨水至彭城鐵路區間部分土地),地點位于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靜和苑小區南側,占地面積5631.16平方米(約8.4467畝)。地塊中心坐標為E 114.20801°,N 36.42670°。地塊四至范圍:東至北************有限責任公司,北至峰峰礦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儲備地塊(峰峰電廠小鐵道)************有限公司臨水至彭城鐵路區間部分土地)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我單位在接受委托后對地塊及周邊環境進行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在詳細************有限公司臨水至彭城鐵路區間部分土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調查結論
第一************有限公司臨水至彭城鐵路區間部分土地)位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靜和苑小區南側,東至北************有限責任公司,北至峰峰礦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儲備地塊(峰峰電廠小鐵道)。該地塊總占地面積為5631.16平方******居住用地(R)。?
第二階段初步調查在該地塊內共布設8個土壤采樣點,采樣深度最深6.8m,現場共采集土壤樣品29個(包含3個現場平行樣)。根據現場篩選,檢測指標包括?GB36600?表1中的基本45項、pH值1項、石油烴(C10-C40)等共計47項。以《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為標準,土壤樣品的重金屬指標中,砷、汞、鎘、銅、鉛、鎳均有檢出,六價鉻均未檢出,砷、汞、鎘、銅、鉛、鎳檢出值均未超出篩選值,其他因子指標中,pH、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但遠遠低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pH值檢出范圍為7.7~8. 1,呈弱堿性。
?根據采樣、檢測結果可知,所有點位及層位的監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篩選值“第一類用地”的要求或參照標準篩選值,說明地塊內土壤目前未被污染,土壤環境質量可接受。
?綜上所述,本次調查地塊土壤、地下水受污染的風險較小,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故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分析工作結束,無需進行下一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詳細采樣分析工作,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地塊調查結束。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第一類用地的要求。
峰峰礦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儲備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