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
三、采購日期:2022年01月07日
四、相關當事人
1、當?事?人:陳毅
2、地??????址:******街道洪福巷51號204室
五、基本情況
陳毅******************有限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張益豐存在多筆款項轉賬往來,其未按政府采購規定履行回避義務,且在項目評審現場均有簽署不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書面承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 (五)、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六、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七、處罰結果
因上述二次違法行為已超過兩年追訴時效,本機關決定對陳毅不予行政處罰。
八、處罰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九、執法機關信息
1、執法機關:******財政局
2、聯?系?人:徐先生
3、聯系電話:05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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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2).pdf (23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