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全稱):******法院
監理人(全稱):******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 ?;
2. 工程地點:?信陽市平橋區平工緯二路以南、平工經一路以西、龍江大道以北 ;
3. 工程規模:?項目總建筑面積23640㎡,地下1層,地上7層,裙房為2層。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為12980㎡,主要用房為立案用房、審判用房、執行用房、信訪接待用房、審判配套用房、審判信息管理用房、訴訟檔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務用房及輔助用房等。建筑防火高度為31.95m,共七層,其中裙房高度為11.45m,層高為兩層,采用框架結構。地下車庫:建筑面積10660㎡,層高3.8米,覆土厚度1.5m,建筑功能為車庫(用于停放小型車和微型車)、人防等;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項目總投資:1242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0877.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