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因素 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0-6 分)
評分標準
(1)確保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得 2 分;
(2)整體及各階段施工進度計劃明確、措施合理、可行,各階段勞動力安排基本合理得 4 分;
(3)整體及各階段施工進度計劃明確、詳實,措施合理、可行、得力,各階段勞動力安排合理可行得 6 分;
缺項不得分。
評分標準
(1)編制內容完整,對招標范圍內的各專業工程有敘述的得2分,
(2)施工組織措施編制針對性強,基本切實可行得4分,
(3)施工組織措施編制針對性強,合理、切實可行得6分,缺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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