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西藏江達縣江達鎮嘎通村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進行重新招標的說明
(招標編號:S************001)
******資源局】委托,就西藏江達縣江達鎮嘎通村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招標項目組織公開招標。現進行項目異常終止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信息
招標項目編號: S************001
招標項目名稱: 西藏江達縣江達鎮嘎通村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相關標段編號: S************001001
二、招標公告時間:2025年05月27日23時05分
異常終止時間:2025年06月25日16時00分
三、異常終止原因
西藏江達縣江達鎮嘎通村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于2025年6月19日在昌都市公************有限責任公司。公示發出后,第二中標候選人對第一中標候選人提出關于“《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上無不良記錄且不在公示期內”以及“區內外企業均需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兩項條件是否滿足要求的質疑。據此,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 394 號)以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等相關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就該質疑提出了其合規性回復。為維護市場秩序,及各方利益,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
四、異常終止情況描述
西藏江達縣江達鎮嘎通村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于2025年6月19日在昌都市公************有限責任公司。公示發出后,第二中標候選人對第一中標候選人提出關于“《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上無不良記錄且不在公示期內”以及“區內外企業均需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兩項條件是否滿足要求的質疑。據此,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 394 號)以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等相關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就該質疑提出了其合規性回復。為維護市場秩序,及各方利益,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的規定;我單位經研究決定,取消第一候選人的中標資格,對本項目進行重新招標。
五、招標人及招標代理信息
招 標 人: ******資源局
地 址: 昌都市江達縣
聯 系 人: 古如旺青
電 話: ******
電子郵件: /
招標代理機構: ******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普安家園五
聯 系 人: 倪工
電 話: ******
電子郵件: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章)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