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ZC-320481-DCHR-C2025-0025
二、項目名稱: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
三、中標(成交)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總得分 | 中標/成交金額 |
1 | ******有限公司 | ******MA1R6B92XM | 溧陽市溧城鎮南安新村1幢13、14號 | 84(均分制) | 89700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 服務范圍:本項目為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服務項目。監理委托服務包括本項目工程施工、設備采購安裝的監理工作及相關服務。包括且不限于對安裝、市政、土建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設計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協助委托人協調與本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對工程勘察和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并在建設工程保修階段提供服務等監理工作。 服務要求:監理單位應當按照項目建設目標要求,遵循國家、省、市建設和監理的標準和規范,依據項目建設合同和用戶需求,采用先進、科學、合理的適合本項目特點的項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對項目進行全程駐場監理。對工程的各個階段及各個層面進行全方位管理與協調。對工程質量、進度和支付及變更等進行全面控制。對項目建設合同的執行、項目建設文件資料等進行管理。保證能按質、按量、按期實施完成。 服務時間:與施工工期同步。 服務標準:1.執行有關項目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2.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3.不泄漏所監理項目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4.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關條例、規定和辦法等。 5.堅持公正的立場,獨立、公正地處理有關各方的爭議。 6.堅持科學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7.在堅持按監理合同的規定向采購人提供技術服務的同時,幫助被監理者完成起擔負的建設任務。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岳立薇、席科、陳志雙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按《上黃鎮委托中介機構服務計費標準》收取,共計伍仟貳佰柒拾玖元整(小寫:¥52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人民政府
單位地址:常州市溧陽市上黃鎮上林路18號
聯系人:莊女士
聯系電話:051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溧陽市天目湖鎮工業園區溪緣路1-8號3幢3樓
聯系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051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話:0519-******
十、附件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