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公參說明全文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項目建設有異議、疑問或建議的公眾可以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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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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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烏爾禾鎮肉牛養殖圈舍建設項目報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