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M1309-13號線車站共享充電寶招商項目
資格預審公告
******有限公司現就13號線車站共享充電寶招商項目進行資格預審,誠邀符合要求的公司參與。
本次合同主要服務內容及期限:
1)?? 本次招商項目擬引進合作方在13號線一期南段7個車站(深圳灣口岸至高新中站)的11個固定點位經營共享充電寶業務,向乘客提供共享充電寶租賃服務。
2)?? 合同期限為5年,暫定從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
本次詢價對申請人的要求為: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2)??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顯示經營無異常;
3)?? 是共享充電寶品牌商或品牌授權代理商;
4)?? 至少一份在交通樞紐、政府機構、商業體等公共場所經營共享充電寶的業績。
申請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復印件加蓋公章):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導出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報告需包含經營范圍、股東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變更信息、經營異常名錄頁、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頁等;
2)?? 品牌商提供原廠商證明文件,代理商提供品牌授權書;
3)?? 提供至少一份在交通樞紐、政府機構、商業體等公共場所經營共享充電寶的業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業績相關的圖片、業主的委托合同(須包含經營場所信息、合同蓋章頁)、根據委托合同金額向業主方開具的發票記錄(含發票號碼或相關驗證碼)、業主的付款記錄、業主方主管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4)?? 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
5)?? 指定聯絡人的姓名、職位、聯絡地址、電話和電子郵箱。
提交資格預審資料須知:???????????????????????????????????????????????????????????????????????????????????????
1)?? ******集團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2)??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業主有權在合同詢價過程中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真實性進行核實,申請人無合理理由拒絕配合提供復核驗證材料或被發現所報資料不真實的,業主有權不接受其申請或取消其參與后續評審及中選資格,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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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業主及其關聯公司有不良履約記錄且正在處罰期的申請人遞交的文件將不被接受。
4)?? 所有提交的資料應為完整的1套,并放入密封的信封或文件袋內,封面請注明:“合同編號M1309-13號線車站共享充電寶招商項目資格預審資料”;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有意參與本合同報價的申請人請于2025年7月9日14:00時前將申請資料遞交至以下聯系人處(切勿投入投標箱):
聯系人:陳小姐
電話:0755-2927 6995?? 郵箱:****** ??
地址:深圳市******街道和平路1000號港鐵(深圳)總部大樓? ?郵編:518109
免責聲明:
1)?? 本公告所載的一切內容僅作指引,絕不構成業主與其它任何一方之間具約束力的法律協議,且業主保留修改本公告的權力。
2)?? 通過資格預審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并不代表獲得參與報價的資格,業主對此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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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了解有關深圳軌道交通4號線的詳細信息,請登錄我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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