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是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一次性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1、本項目的合同費用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設備、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供應商已根據自己的經驗綜合考慮設備采購及安裝過程中的風險,如有塌項、漏項,概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2、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如清單有塌項、漏項時,由供應商自行負責。長沙縣桐仁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金結及機電設備采購最終以采購人下發的蓋章的施工圖紙為準。
3、必須滿足下列(但不限于)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執行期間,有新的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文件時,應保證滿足新的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文件的要求):《全國水利信息化規劃綱要》******辦公室,2001年11月)、《全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規劃》、《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中發辦[2002]17號)、《全國灌區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規劃》(水利部農村水利司,2002年)、《水位觀測標準》(GB/T50138-2010)、《水文自動測報系統規范》(SL61-2015)、《水利水電工程水情自動測報系統設計規定》(SL566-2012)以及其他現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及強制性文件。
4、本項目合同費用包含如下費用:安裝用的電費(現場不提供電源,采用自發電)、貨物通行道路運輸費(含國家標準道路運輸、鄉村道路至施工現場運輸)、貨物至現場基坑內安裝費用(含下基坑道路修整維護、吊裝費用)、貨物二次轉運費用、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用等。
5、本項目由供應商負責清單內產品的生產、采購(外購和代購產品)、出廠前檢驗、包裝、發運、檢驗、交貨、裝卸、驗收前保管;專人現場安裝調試;負責配合采購人和土建施工單位對工程的試運行和驗收等有關服務;未進入本采購清單的必須輔助設備、材料、臨時工程、稅費等在報價時已由供應商自行考慮,所有設備運輸、施工道路、現場裝卸、保管等由供應商負責,相關費用包含在本合同費用中,不另行計費。
6、本項目合同供貨供應商應該根據工程建設進度需要安排并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單至采購人處審批,計劃外的供貨采購人一律拒絕驗收和付款。供應商承擔采購合同清單與實際供貨不完全一致所帶來的風險,已到現場材料,如未安裝,由供應商自行退回,采購人不承擔相應費用。本項目采購清單是在設計圖紙上進行估算,在工程建設期間因設計變更和實際調整等原因造成采購材料數量變化,采購人有權對采購合同清單數量在作相應的調整(合同價款范圍內),供應商分項價格表須列明全部所投產品的單價,其他情況采購人不調整合同價。
7、本項目系工程主要設備(材料)采購,安裝調試驗收由采購人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按照長沙縣政府采購驗收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項目質量保證期以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技術要求的特別說明:
1、供應商必須保證前端設備(智能一體式流量采集器、一體化智能數據采集終端、智能灌溉控制器、智能一體式閘門(閥門)驅動器、智能太陽能供電系統等智物聯網設備)的接入、通訊數據的交互和存儲,通過對數據的標準化分類和處理(如過濾、格式轉換),提供API接口,供灌區現有平臺、長沙縣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縣級平臺系統等使用。
2、供應商所投蝶閥DN700具有省級及以上具有CMA、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蝶閥(中線或偏心結構)型式檢驗報告,檢測內容包含強度、密封、閥體壁厚、端面尺寸、結構長度尺寸、閥座內徑尺寸、外觀及涂裝、操作、蝶板定位、啟閉循環次數(不低于5000次),檢測項目齊全且合格。(報告類型為型式檢驗,供應商提供檢測報告原件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3、供應商所投無線4G智能控制器具有市級及以上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4、供應商所投智能灌溉控制器具有市級及以上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5、供應商所投智能一體式閘門(閥門)驅動器具有市級及以上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6、供應商所投智能一體式流量采集器具有市級及以上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提供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
(6)履約驗收標準:
5.1本項目按《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 號)文件要求進行驗收。
5.2 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5.3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由供應商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5.4 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供應商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5.5 履約驗收方案:
5.5.1 啟動履約驗收程序。供應商在合同履行達到驗收條件時,應當組織內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時向采購人提出項目驗收書面申請,自查情況作為書面申請的相關證明材料。
5.5.2 成立驗收小組,明確驗收組長,驗收人員由采購人本單位本系統熟悉項目需求與實施情況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實際使用部門人員等至少3人及以上單數組成,對于技術復雜或專業性強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金額較大的采購項目至少5人及以上單數組成。
5.5.3 確認驗收方案,驗收小組應對政府采購合同中的履約驗收方案進行確認。
5.5.4 實施項目驗收,驗收小組應當認真履行驗收職責,嚴格按照履約驗收方案組織實施驗收工作,出具驗收意見,做好驗收記錄,確保項目驗收意見客觀真實反映合同履行情況,對驗收結果負責。
5.5.5 驗收前要按照采購文件及合同編制驗收程序和驗收表格等,提供履約驗收的依據,主要包括
采購文件、中標(成交)供應商投標(響應)文件、中標(成交)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產品合格證等。
5.5.6 驗收時雙方要按照合同的約定逐項逐條驗收。
5.5.7 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供應商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5.5.8 驗收小組完成驗收后應出具驗收報告,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驗收小組成員要在驗收報告上簽署驗收意見。
(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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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乙方對其所銷售的貨物應當享有知識產權或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保證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
6.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3甲方委托乙方開發的產品,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任何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