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對吉林油田乾安縣450MW風光發電項目升壓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天。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2天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438-************辦公室)
傳真:******
******街道東鎮東路3518號
郵編:138000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乾安縣450MW風光發電項目升壓站工程 |
乾安縣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項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道字鄉念字村東北930m處,新建戶外式 220kV升壓站1座,升壓站規劃2臺200MVA主變壓器和1臺120MVA主變壓器。配套3組無功補償裝置,1個220kV出線間隔,升壓站出1回220kV線路接入500kV布蘇變電站220kV測,項目總投資31735.4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1.0萬元。 |
1、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建成投運后,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工頻磁感應強度分別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中4000V/m、 100μT 標準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設置警示和防護標志。 2、采取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確保升壓站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l2348-2008)中的 1標準限值要求。 3、運營期升壓站的廢鉛酸蓄電池更換后暫存在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置。變壓器廢油排至事故油池,經分離處理后,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置。 4、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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