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現就公開征集我市住建領域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線索征集范圍
2023年以來,我市住建領域行政執法單位涉企行政執法存在的下列問題線索:
(一)亂收費問題。違規設立收費項目,公示項目收費不規范,提高收費標準;變相強制行政相對人接受有償服務、指定購買;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等情形。
(二)亂罰款問題。超出法定權限或范圍進行罰款;未規范執行裁量權基準,隨意進行大額頂格處罰;重復處罰;罰沒收入異常增長;過度罰款,不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免予處罰,類案不同罰、過罰不相當、畸輕畸重等情形。
(三)亂檢查問題。實施檢查主體不適格;超越法定職責開展檢查;行政檢查事項未經公布;執法擾企,多頭檢查、多層檢查、重復檢查,對同一主體檢查明顯超過合理頻次;隨意檢查,檢查程序不合法,檢查“走過場”,運動式檢查等情形。
(四)亂查封問題。濫用行政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涉案財產等情形。
(五)違規異地執法問題。超越法定管轄范圍,對非本轄區的行政相對人進行執法活動;利用行政執法手段插手異地的經濟糾紛;未履行協作程序或超越協作權限在異地開展執法等情形。
(六)趨利性執法問題。下達或變相下達行政罰沒款、執法數量考核指標;為增加行政罰沒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隨意設置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將行政罰沒收入與本單位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違規預收、私自截留罰沒款,違反“罰繳分離”規定等情形。
(七)執法質效問題。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增加企業負擔等情形。
(八)其他問題。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財物;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接受有償服務;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的問題等情形。
三、線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過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向問題所在地的住建部門反映。通過郵寄信件反映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反映問題,提高線索質量,便于有效核實查辦,請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反映問題線索。
(二)提倡實名反映問題線索,線索征集部門將按照反映人意愿對反映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請如實反映情況,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等行為,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已進入和已經過紀檢監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等程序辦理的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征集范圍。
歡迎廣大企業和群眾積極反映相關問題線索,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市住建領域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協助配合!
附件1涉企行政執法問題線索填寫表
附件2
一、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線索征集范圍
2023年以來,我市住建領域行政執法單位涉企行政執法存在的下列問題線索:
(一)亂收費問題。違規設立收費項目,公示項目收費不規范,提高收費標準;變相強制行政相對人接受有償服務、指定購買;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等情形。
(二)亂罰款問題。超出法定權限或范圍進行罰款;未規范執行裁量權基準,隨意進行大額頂格處罰;重復處罰;罰沒收入異常增長;過度罰款,不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免予處罰,類案不同罰、過罰不相當、畸輕畸重等情形。
(三)亂檢查問題。實施檢查主體不適格;超越法定職責開展檢查;行政檢查事項未經公布;執法擾企,多頭檢查、多層檢查、重復檢查,對同一主體檢查明顯超過合理頻次;隨意檢查,檢查程序不合法,檢查“走過場”,運動式檢查等情形。
(四)亂查封問題。濫用行政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涉案財產等情形。
(五)違規異地執法問題。超越法定管轄范圍,對非本轄區的行政相對人進行執法活動;利用行政執法手段插手異地的經濟糾紛;未履行協作程序或超越協作權限在異地開展執法等情形。
(六)趨利性執法問題。下達或變相下達行政罰沒款、執法數量考核指標;為增加行政罰沒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隨意設置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將行政罰沒收入與本單位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違規預收、私自截留罰沒款,違反“罰繳分離”規定等情形。
(七)執法質效問題。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增加企業負擔等情形。
(八)其他問題。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財物;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接受有償服務;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的問題等情形。
三、線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過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向問題所在地的住建部門反映。通過郵寄信件反映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反映問題,提高線索質量,便于有效核實查辦,請按照附件2表格格式反映問題線索。
(二)提倡實名反映問題線索,線索征集部門將按照反映人意愿對反映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請如實反映情況,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等行為,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已進入和已經過紀檢監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等程序辦理的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征集范圍。
歡迎廣大企業和群眾積極反映相關問題線索,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市住建領域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協助配合!

附件2
序號 | 單位 | 電話 | 來信地址 |
1 | 鎮江市住建局 | 0511-****** | 鎮江市正東路33號 |
2 | 丹陽市住建局 | 0511-****** | 丹陽市東門外大街39號 |
3 | 句容市住建局 | 0511-****** | 句容市華陽鎮文昌東路60號 |
4 | 揚中市住建局 | 0511-****** | 揚中市金葦西路168號 |
5 | 京口區住建局 | 0511-****** | 鎮江市京口區京口路137號 |
6 | 潤州區住建局 | 0511-****** | 鎮江市潤州區黃山南路21號粵海酒店裙樓 |
7 | 丹徒區住建局 | 0511-****** | 鎮江市丹徒區金谷東路5號 |
8 | ******建設局 | 0511-****** | 鎮江經開區金港大道98號 |
9 | 鎮江高新區建設和交通局 | 0511-****** | 鎮江市南徐大道2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