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5個工作日)。
2025年6月25日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序號 | 1 |
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鼎宏新型功能性復合面料生產項目 |
建設地點 | 東臺市許河鎮許河全民創業園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鼎宏新型功能性復合面料生產項目在擬定地點(東臺市許河鎮許河全民創業園)建設具有一定的環境可行性。項目投資1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5萬元)。本項目建成后年產新型復合紡織面料5000萬米。項目不得采用國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設備及工藝,不得生產國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產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本項目產生噴水織造廢水經廠區污水站處理(采用調節池(含隔油池)+混凝氣浮池+袋式過濾器+回用水箱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能力為1600m3/d)后,85%廢水達《噴水織機行業中水回用水質要求》(T/JX001-2024)表1、表3中高回用率水質標準后回用于噴水織造工序,剩余15%廢水與經預處理(采用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能力分別為2m3/d、4m3/d)的職工生活污水混合達許河鎮工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納管處理達標后外排。 2、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收集效率、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表》提出的要求。項目施工期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濃度執行江蘇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32/4437-2022)表1中濃度限值;營運期加彈工序油劑揮發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標準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標準限值;污水處理站產生的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1標準限值;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中標準限值。本項目共設置1根排氣筒。 項目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所有廢氣產生環節在安全許可的同時應采用密閉和負壓措施;廢氣收集和處理系統應科學設計,并加強運營維護,確保高效穩定安全。 3、合理布局聲源,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聲源設備采取建筑隔聲、消聲、減震等有效的綜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標準。 4、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和環保管理要求,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實現固體廢物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規范處置。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要求,嚴格落實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危險廢物貯存管理、強化轉移過程管理等。 本項目固體廢物在廠內的收集、貯存、轉移應分別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轉移應當遵循就近原則,及時清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 5、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地下水與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類防滲區域須達到相應的防滲技術要求,確保建設項目不對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加強建設期和營運期的環境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設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和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池等設施;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確保整改到位,防止生產過程、污染治理設施及固廢暫存等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重點關注廢氣治理設施等本質安全設計和規范良性運轉、各類固廢的暫存、處置和轉運合法合規性。制訂并不斷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將本項目的事故風險防范納入許河鎮和東臺市應急防控體系,實現聯防聯動。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器材,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處置。 項目配套建設的事******消防、沖洗廢水******消防廢水)管道閥門,使廠區內事故廢水匯入事故池,待完成收集池內廢水處置后方可恢復生產。 在項目投入生產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7、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按《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8、根據環評結論,項目須************人民政府應強化規劃管理,今后公司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規劃、新建各類環境敏感目標。 9、建設單位應當對本項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設施、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產生、貯存、運輸、利用處置)本質安全負責,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納入安全評價。要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
公眾參與情況 | ******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進行了報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對本項目有關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進行報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對本項目有關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
項目代碼 | 2405-320981-89-01-479850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人:項目服務科
******服務中心二樓生態環境窗口
聯系電話:0515-******
郵???箱:******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