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屏片區地處長株潭融城核心區,是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雨花區踐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承載地。金屏片區緊鄰雨花經開區,為雨花經開區擴區、中煙長沙卷煙廠易地技改及雨花區產業發展等項目釋放了空間,片區發展迎來了全新契機。
金屏片區為城鎮開發邊界優化后新增建設區域,暫無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片區用地開發。為加快推進該片區的建設進程,切實保障重大項目的順利,在《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2010-2030)(2018年修改)》、《長株潭生態綠心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2024-2035)》等規劃的引領和指導作用下,現對金屏片區進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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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標準:符合國家、省市、行業相關標準,并按采購人要求執行。
三、技術規格: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
4.《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
******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湘發[2020]9號);
6.《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
7.《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1);
8.《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2016);
9.《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2016);
10.《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11.《國土空間規劃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征求意見稿);
12.《湖南省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試行)(2015);
13.《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4.《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6年);
15.《長沙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標準》;
16. 《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2010-2030)(2018年修改)》
17.?長株潭生態綠心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2024-2035)》
18.《長沙市總體城市設計與特色風貌區規劃》
19.國家及地方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等;
20.已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道路施工圖;
21.已出讓用地的出讓條件等相關資料;
22.甲方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提交成果時間:2026年7月底前。
2、提交成果地點:長沙雨花經濟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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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標準:規劃對象及范圍
金屏片區北至三環線、東至雨花大道、南至南橫線,西接雨花經開區,用地面積約9.67平方公里。
主要工作內容
1、明確目標定位。落實《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2010-2030)(2018年修改)》規劃要求,結合片區區位優勢,明確片區發展目標與定位。
2、產業發展研究。分析當前區域產業發展思路,合理規劃金屏片區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產業發展類型與規模。
3、合理確定規模。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最新成果進行銜接,同時結合上位控規與建設用地現狀情況,合理確定片區建設用地規模,并提出適宜的規劃人口規模。
4、用地布局規劃。******居住、商業服務、文化設施、教育配套、城市綠地、市政設施等各類用地布局。
5、指標控制。依據容積率管理相關規定確定地塊的開發強度與控制指標,合理確定開發強度和各地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
6、道路交通規劃。落實上層次規劃道路交通體系,銜接好與周邊片區的道路聯系,理順內部交通,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統。銜接落實軌道交通等規劃線路與站點;合理確定各級道路的走向、紅線位置、斷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線路、站場和站點位置及公共停車場布局,并結合綠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況,構建片區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統。
7、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居住區級公共配套設施體系,按照服務類型和范圍,確定各類公共設施的規劃原則、分布位置、用地界線、使用性質、設施規模、服務范圍及其它規劃控制要求。
8、公用設施規劃。結合人口規模與用地,預測給水、排水、熱力、燃氣、電力、通信等各類市政設施的需求,落實上位規劃要求的市政設施,并與已編、在編專項規劃進行銜接,合理布局本片區內的市政設施與管網。
9、綠地與公共開敞空間規劃。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綠地與公共開敞空間規劃,結合片區山體、水系、路網及重要的節點,合理配置規劃區內各類綠地、廣場、公園,構筑開敞空間體系,形成藍綠共織的生態景觀系統。
10、城市防災避難場所規劃。結合用地布局要求和專業部門的意見,合理構建綜合防災體系,明確綜合防災設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11、五線規劃控制。根據片區規劃,劃定片區五線控制范圍,明確五線控制要求。
12、地下空間管控。根據片區實際和專項規劃,落實地下空間管控要求。
13、城市設計引導。確定整體空間布局結構,明確高層、多層及低層建筑的空間布局,并且明確標志性建筑的布局,確定重要界面和景觀視廊的控制要求。
14、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確定保護規劃原則,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要求。
15、規劃管控。根據控規單元化管理模式的實施要求提出“剛彈結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間管控規則。
16、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對規劃區各種環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規劃區特有的自然資源、景觀資源的保護措施,提出環境影響評價措施。
???17、近期建設計劃。根據片區發展要求,結合規劃實際,提出近期建設項目。
成果要求
(一)規劃成果內容與深度
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結合地方有關規定及供應商提供的設計要求,進行規劃設計,達到《長沙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指南(修改)》、《長沙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標準》及新修訂的相關標準要求,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報告、控規文本、圖集、附件,其中附件包括說明書、基礎資料集、圖則等。
(二)控規正式成果
須提交電子文件光盤2張(含全套dwg格式、JPG格式圖紙,doc格式文本說明書,ppt或pdf格式匯報文件)、紙質裝訂成果8套。
六、驗收標準:1、本項目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文件要求進行驗收。
2、本項目專家評審會會議紀要及其他相關會議紀要一并視為設計要點,成交人須根據審查意見對相應成果進行修改和完善。本項目履約完成的標志為提交的正式成果獲得批復。
????3、項目審查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審查,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成交人承擔。連續兩次項目審查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成交人單承擔。
七、其他要求:(一)項目進度要求
本次控規編制工作要求2026年7月底前完成。
1、控規初步方案編制(2025年9月底前)
在現狀調研的基礎上,編制控規初步方案,與采購人進行溝通匯報,召開專家及部門評審會。
2、控規初步成果編制(2026年1月底前)
根據專家及部門意見對控規成果進行完善,編制形成控規初步成果,提交采購人進行審查,并與發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門對接,組織專家評審會進行成果審查。
3、控規送審成果編制(2026年5月底前)
對初步成果進行修改完善,落實專家及部門意見并公示,形成送審成果上報市政府。
4、控規正式成果編制(2026年7月底前)
根據市政府批復意見修改完善,提交控規正式成果入庫歸檔。
由于評審、報批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結算方法
1、付款人:******委員會
2、付款方式:初步方案評審通過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初步成果評審通過后支付合同金額的40%;正式成果驗收通過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
3、成交人如若被發現有提供虛假證明資料,將取消成交資格。
4、項目團隊應包含不少于6名城鄉規劃技術人員,成員須全程參與工作,未經采購人批準不得更換人員。
5、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
(1)所有投標人在本次采購活動中遞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識產權歸采購人所有。投標人享有署名權,并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大綱。
(3)投標人保證準備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投標人應保證,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時,投標人須證明已經獲得權利人的相應授權。投標人須進一步保證,采購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并應當使采購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權利而產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責任,否則,須賠償采購人由此發生的任何成本、費用和損失。
6、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人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同時,成交人須承擔審查會的評審費用。
7、投標人在投標前,須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8、以上采購需求內容系采購階段基本需求,如成交單位在投標響應階段提出更多響應承諾且獲得采購人認可的,以最終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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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