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經開區曰修路高椅山二路至匯賢大道道路工程設計,答疑澄清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資格條件中“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項目招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400萬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設計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現改為“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項目招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安費不少于7400萬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設計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擬派設計負責人的社保證明,繳費單位須與投標單位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
3、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果2024年度的審計報告還未出具,則提供2024年度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損益表)即可。
4、其他補充的地形圖詳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