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楚環許準〔2025〕89號
******有限公司:
你單位提出的《云南省便民交通碼頭工程楚雄州元謀縣建設工程項目龍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依法受理。經審查,根據技術評估意見,你單位提交的《報告書》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我局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并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項目位于元謀縣江邊鄉龍街村金沙江右岸,總投資6964.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4.47萬元。擬新建1個碼頭綜合泊位,泊位等級為200客位,年吞吐量客運46.5萬人次、貨運3萬噸。項目包括水域和陸域工程建設,水域主要建設綜合泊位斜坡道、水工擋土墻、系船設施等,陸域主要建設綜合用房、停車場、道路、觀景臺、環保綠化工程等,******委員會關于云南省便民交通碼頭工程楚雄州元謀縣建設工程項目龍街碼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楚發改基礎〔2023〕296號)。根據《報告書》及技術評估結論,工程實施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產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你單位要嚴格遵守自然資源、水務、林草及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自然資源、水務、林草等部門的規范、標準和要求。項目建設涉及風景名勝區、林地、河湖岸線等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占用相關區域。同時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三、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環境敏感區。碼頭整體工程位于元謀風景名勝區金沙江景區內,涉及核心景區0.2004公頃、一般景區5.3731公頃,于2023年4月取得楚雄州林業和草原局出具的選址意見:“該項目符合《元謀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5-2030)》規劃,我局原則同意龍街碼頭工程項目涉及元謀風景區選址方案。”
(二)水環境影響。施工期采用抓斗挖泥船在水位947.00米以下進行水下疏浚,疏浚工程量約66214.5立方米,疏浚面積約894平方米,水下疏浚超深0.4米、超寬1.0米,涉水施工對地表水環境和水生生態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項目占地5.5735公頃,其中烏東德水電站淹沒區975米水位線以下用地1.4314公頃,975米水位線以上用地4.1421公頃,評價區內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以及區域特有種;分布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魚類5種,未調查到珍稀魚類、特有魚類、長距離洄游性魚類及魚類“三場”分布。項目實施將占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項目施工及運行產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四、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須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進一步優化施工方案。科學確定施工時序,涉水工程盡可能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時進行,減少對金沙江水環境影響。碼頭的整體設計應與風景名勝區整體景觀相協調,以保持風景名勝區景觀資源的完整性。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盡可能保持現有陸生生態和水生生態的完整。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施工場地設置圍擋,施工便道、施工場地、臨時表土堆場、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場要及時清掃,減少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物料要入庫堆存或做好遮擋覆蓋。表土、棄渣和疏浚淤泥要及時清運,運輸車輛加蓋篷布,防止物料潑灑造成二次揚塵。
(三)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確定施工用地范圍和施工時序,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水土流失防治,減少植被損毀和對野生動物的驚擾。施工區表層土壤分區堆放,施工結束及時開展植被恢復。涉水工程施工要做好魚類及河湖岸線保護,減輕水生生態環境影響。
(四)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碼頭陸域施工廢水、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場廢水經導排水溝收集到臨時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過程和灑水降塵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設置圍堰,圍堰內施工涌水抽出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運行期船舶生活污水、碼頭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處理站經沉淀+生物處理+二次沉淀+消毒處置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標準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碼頭綠化和道路廣場澆灑不外排。
(五)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工程施工選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加強車輛、設備養護,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時間,減輕噪聲對當地聲環境的影響。運營期加強船舶航行、進出港鳴笛噪聲及貨物裝卸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綜合降噪措施,確保場界噪聲達到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加強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區存放、綜合利用、分類處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經收集后運至江邊鄉生活垃圾收集點處置。渣土、淤泥臨時堆場應在臨近水域一側設置攔擋,防止流失、滲漏。運營期貨物分類堆存,散裝貨物應室內堆存或加蓋篷布,防止揚散、潑灑;加強船舶垃圾分類收集管理,船舶垃圾到岸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處置。你單位應加強固體廢物的管理,建立規范的工作制度和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確保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若固廢處置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七)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認真落實環保設施施工、運行、停運及拆除等期間的安全責任,及時消除環保設施安全隱患,確保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加強環保設施停運、拆除期間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項目施工前應編制應急預案,加強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管理,配備充足的應急物資,定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環境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發生安全事故可能導致環境污染時,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嚴控污染物擴散,并及時消除環境污染影響。
(八)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你單位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 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加強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訴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報告書》經批準后,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應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運營后及你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時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辦理完善相關手續。
七、你單位收到批復20個工作日內,應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送楚雄州生態環境局元謀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楚雄州生態環境局元謀分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并負責組織該項目的現場環境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按職責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12日
楚環許準〔2025〕89號
******有限公司:
你單位提出的《云南省便民交通碼頭工程楚雄州元謀縣建設工程項目龍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依法受理。經審查,根據技術評估意見,你單位提交的《報告書》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我局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并要求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項目位于元謀縣江邊鄉龍街村金沙江右岸,總投資6964.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4.47萬元。擬新建1個碼頭綜合泊位,泊位等級為200客位,年吞吐量客運46.5萬人次、貨運3萬噸。項目包括水域和陸域工程建設,水域主要建設綜合泊位斜坡道、水工擋土墻、系船設施等,陸域主要建設綜合用房、停車場、道路、觀景臺、環保綠化工程等,******委員會關于云南省便民交通碼頭工程楚雄州元謀縣建設工程項目龍街碼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楚發改基礎〔2023〕296號)。根據《報告書》及技術評估結論,工程實施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產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你單位要嚴格遵守自然資源、水務、林草及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自然資源、水務、林草等部門的規范、標準和要求。項目建設涉及風景名勝區、林地、河湖岸線等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占用相關區域。同時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三、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環境敏感區。碼頭整體工程位于元謀風景名勝區金沙江景區內,涉及核心景區0.2004公頃、一般景區5.3731公頃,于2023年4月取得楚雄州林業和草原局出具的選址意見:“該項目符合《元謀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5-2030)》規劃,我局原則同意龍街碼頭工程項目涉及元謀風景區選址方案。”
(二)水環境影響。施工期采用抓斗挖泥船在水位947.00米以下進行水下疏浚,疏浚工程量約66214.5立方米,疏浚面積約894平方米,水下疏浚超深0.4米、超寬1.0米,涉水施工對地表水環境和水生生態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項目占地5.5735公頃,其中烏東德水電站淹沒區975米水位線以下用地1.4314公頃,975米水位線以上用地4.1421公頃,評價區內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以及區域特有種;分布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魚類5種,未調查到珍稀魚類、特有魚類、長距離洄游性魚類及魚類“三場”分布。項目實施將占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項目施工及運行產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四、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須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進一步優化施工方案。科學確定施工時序,涉水工程盡可能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時進行,減少對金沙江水環境影響。碼頭的整體設計應與風景名勝區整體景觀相協調,以保持風景名勝區景觀資源的完整性。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盡可能保持現有陸生生態和水生生態的完整。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施工場地設置圍擋,施工便道、施工場地、臨時表土堆場、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場要及時清掃,減少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物料要入庫堆存或做好遮擋覆蓋。表土、棄渣和疏浚淤泥要及時清運,運輸車輛加蓋篷布,防止物料潑灑造成二次揚塵。
(三)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確定施工用地范圍和施工時序,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水土流失防治,減少植被損毀和對野生動物的驚擾。施工區表層土壤分區堆放,施工結束及時開展植被恢復。涉水工程施工要做好魚類及河湖岸線保護,減輕水生生態環境影響。
(四)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碼頭陸域施工廢水、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場廢水經導排水溝收集到臨時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過程和灑水降塵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設置圍堰,圍堰內施工涌水抽出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運行期船舶生活污水、碼頭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處理站經沉淀+生物處理+二次沉淀+消毒處置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標準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碼頭綠化和道路廣場澆灑不外排。
(五)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工程施工選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加強車輛、設備養護,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時間,減輕噪聲對當地聲環境的影響。運營期加強船舶航行、進出港鳴笛噪聲及貨物裝卸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綜合降噪措施,確保場界噪聲達到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加強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區存放、綜合利用、分類處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經收集后運至江邊鄉生活垃圾收集點處置。渣土、淤泥臨時堆場應在臨近水域一側設置攔擋,防止流失、滲漏。運營期貨物分類堆存,散裝貨物應室內堆存或加蓋篷布,防止揚散、潑灑;加強船舶垃圾分類收集管理,船舶垃圾到岸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處置。你單位應加強固體廢物的管理,建立規范的工作制度和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確保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若固廢處置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七)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認真落實環保設施施工、運行、停運及拆除等期間的安全責任,及時消除環保設施安全隱患,確保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加強環保設施停運、拆除期間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項目施工前應編制應急預案,加強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管理,配備充足的應急物資,定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環境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發生安全事故可能導致環境污染時,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嚴控污染物擴散,并及時消除環境污染影響。
(八)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你單位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 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加強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訴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報告書》經批準后,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應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運營后及你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時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辦理完善相關手續。
七、你單位收到批復20個工作日內,應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送楚雄州生態環境局元謀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楚雄州生態環境局元謀分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并負責組織該項目的現場環境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按職責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