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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后續優化工程
取水口魚類資源保護關鍵技術研究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委員會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后續優化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粵發改投審〔2022〕39號)批準,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已由廣東省水利廳以《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后續優化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粵水建設〔2022〕29******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與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79%、21%,******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取水口魚類資源保護關鍵技術研究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后續優化工程是調整原三江連通生態用水優先用于城鄉供水,補充當地水資源短缺,緩解區域水資源短缺問題,推動形成韓江與當地水資源多水源供水格局,提升區域用水保障程度,改善本地水生態。工程包括古巷分水口至關埠取水口封閉管道主干線、潮陽分干線、普寧和潮南分干線三部分,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輸水線路全長約71.652km,泵站1座。其中:古巷分水口至關埠取水口封閉管道從位于潮州市古巷鎮的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古巷分水口引水,通過管道輸水至汕頭市潮陽區,與榕江關埠引水工程關埠取水口相連,輸水線路全長約29.92km,設計流量25m3/s,采用盾構隧洞、鉆爆隧洞,外徑6.7/6.6/6.2m,輸水內徑5.1/4.9m。潮陽分干線從關埠泵站前池引水,輸水至潮陽區河溪水庫庫尾河溪水,全長約15.14km,設計流量4.4m3/s,輸水線路由TBM隧洞、埋管、頂管組成;普寧和潮南分干線自榕江關埠引水工程出水池引水,輸水至普寧湯坑水庫和潮南秋風水庫,全長約26.592km,設計流量9.8m3/s,其中湯坑水庫交水3.2m3/s,秋風水庫交水6.6m3/s,輸水線路由埋管、頂管組成;普寧市下架山鎮葵嶺村設下架山泵站,設計流量9.8m3/s,總裝機6400kW。
2.2項目背景
工程取水時,取水口處形成的紊流、剪力、漩渦等均有可能造成由于周圍流體速度超過魚類適應能力而被動地加速趨向取水口從而出現卷載效應造成魚類死亡的現象。根據不同類型魚卵特性判斷,受影響較為嚴重的主要是漂流性魚卵以及剛孵化的運動能力較差的仔稚魚及小型魚類。個體稍大的魚類游泳能力相對較強,受影響較小。根據有關試驗結果,魚卵、仔魚在機械卷載效應中死亡率為70%~81%。
鑒于取水卷載效應對仔幼魚損失受早期資源在取水口的時空分布、洄游性魚類在取水口附近洄游滯留特點以及取水口附近水文水動力學特征與調度運行方式影響,環評報告要求工程開展取水口及上、下游周邊魚類早期資源分布調查、取水對魚類早期資源的卷載效應的研究,并據此優化取水口設置、取水調度運行方式與補償性魚類增殖放流的種類和數量。因此,根據環評文件提出的要求,擬開展韓江魚類早期資源監測和取水口卷載效應防控研究,為優化工程取水口設置、取水調度運行、支撐工程水生態保護工作的開展提供科學依據。
魚類增殖放流可有效補充受工程運行影響的魚類資源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工程對魚類資源的不利影響,是保護魚類資源,增加魚類種群數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據環評報告和環評批復文件的要求,為補償工程取水造成的魚類資源損失,本工程運行后,需每年在韓江下游河段放流魚苗50萬尾。為評估增殖放流效果及優化增殖放流方式,擬開展魚類增殖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工作。
取水口魚類資源保護關鍵技術研究招標內容主要包括韓江魚類早期資源監測和取水口卷載效應防控研究及魚類增殖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工作兩部分。
2.3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后續優化工程取水口魚類資源保護關鍵技術研究》科研項目,主要研究內容為:
2.3.1對工程取水河段魚類早期資源監測群落時空分布特征研究,開展工程取水口及上、下游周邊水域魚類早期資源、地形地貌、環境因子的調查,根據取水口周邊河道形態和水文條件特征設置調查采樣斷面,分析魚類早期資源在該水域的分布特征,分析影響早期魚類資源的關鍵環境因子,建立早期魚類資源與生態環境的耦合關系,為魚類早期資源科學評估、優化取水調度運行方式的制定提供依據。
2.3.2對工程取水對魚類早期資源的卷載效應研究,根據鹿湖取水口工程特征和所在河段河道地形特征以及已建引調水工程取水口的卷載情況,通過構建數值模型,研究不同工況、不同流場下取水對仔稚魚的卷載影響,并據此提出防控措施。
2.3.3結合鹿湖取水調度方式,通過實地監測,分析取水口取水前后魚類早期資源的種類和數量變化特征,分析取水卷吸效應對魚類早期資源的成活影響及對不同魚類種群早期資源的豐度影響,評估該效應對魚類早期資源影響的形式與程度,驗證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并進一步優化卷載效應防控措施。
2.3.4識別放流區域魚類種類組成、優勢種和數量分布,分析魚類群落結構特征,通過放流前后數據比較,掌握魚類群落的特征及多樣性變動情況;在工程每年增殖放流后,評估人工增殖放流對魚類資源增殖、恢復的作用;利用漁業資源評估模型,估算增殖放流種類的合理放流數量,并通過生態水力學模型,考慮取水口卷載效應影響,基于放流魚類棲息地適宜性確定增殖放流位置,為后期調整優化增殖放流種類、規模及位置提供支撐。
2.4服務期限
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完成合同約定的技術成果應用要求、論文發表或錄用等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通過評審驗收,且完成本項目合同結算之日止。本項目研究工作實施周期計劃為2025年6月至2030年12月,具體服務期限以合同約定為準。
2.5建設地點
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揭陽市揭東區、榕城區、普寧市,汕頭市潮陽區、潮南區等。
2.6最高投標限價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260萬元,投標總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文件無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計單位、咨詢單位、從事科研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
3.1.2投標人未被責令停業、未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2022年1月1日至今無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情況(以投標人信譽承諾書為準);
3.1.3投標人未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以投標人信譽承諾書為準)。
3.1.4人員要求
項目須設置一名項目負責人、一名技術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在崗人員;
注:①聯合體投標的,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方派出,技術負責人可由聯合體任一方派出;
②須提供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在投標人本單位投標截止之日前近六個月社保繳費證明掃描件,對無法出具近六個月社保繳費證明掃描件的需出具加蓋投標人本單位公章任職證明及簽訂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掃描件。
3.2投標人應具備以下任一項要求:
(1)投標人為高等院校的,應為開設有水利類或水產類或生物科學類等與招標范圍相關專業學科的本科院校;
(2)投標人為科研院所、從事科研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應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正在承擔或承擔過水利水電工程生態環境效應相關或魚類資源保護相關研究項目(時間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
(3)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資質;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投標的,除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要求外,還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方及成員方各方擬承擔的職責和研究范圍,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方派出;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可由聯合體任一方派出;
(2)聯合體協議應明確聯合體牽頭方和成員方,且牽頭方須滿足本款3.1、3.2的要求,成員方須滿足本款3.1的要求;
(3)由聯合體牽頭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為聯合體授權代表,執行聯合體投標階段有關的決議,以聯合體名義處理與本項目投標階段相關的事務;
(4)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它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5)組成聯合體投標的各方在投標登記后,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構成;
(6)聯合體投標文件以及中標時簽訂的合同,對聯合體各方都產生約束力。
(7)聯合體牽頭方及聯合體成員方數量至多為2家。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投標處理。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5月23日00:00至5月29日00: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以下簡稱“交易平臺”。下文及招標文件中的“交易平臺”均指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登錄網址為:******)確認投標并下載招標文件。(注: 投標人必須于5月29日00:00前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逾期將無法下載招標文件。)
5.2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前應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注冊審核通過,并辦理機構數字證書、機構個人數字證書,咨詢電話:******。
5.3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包括牽頭方和成員方各方)投標登記前需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完成企業信息登記,詳細說明見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辦事指引。聯合體投標的,需新增成員單位后進行投標確認登記,點擊本項目招標公告頁面“進入項目-招標文件領取-02聯合體投標信息”添加聯合體單位。否則由此造成的投標登記延誤,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6.1.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6月17日9時30分。
6.1.2開標時間:2025年6月17日9時30分。
6.2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完成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后,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遞交回執通知。遞交時間以遞交回執通知載明的傳輸時間為準。
6.3 提交線下紙質投標文件(一式2套,將電子簽章后的電子投標文件打印后裝訂成紙質文件)、投標文件備用U盤(1個)。遞交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遞交地點為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開標室(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8號時代廣場中座7樓,具體開標室見開標當天交易中心電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注:備用U盤單獨密封,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寫明“投標文件備用U盤”字樣(U盤內拷貝投標軟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編輯文件)。(“備用U盤”是否遞交由投標人自主選擇,如不到場視為默認接受開標結果)。
6.4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可以授權代理人持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場參加開標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開標會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開標會的)。
6.5 提交線下紙質投標文件一式2套(將電子簽章后的電子投標文件打印后裝訂成紙質文件),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規定時間內。
注:
(1)線下紙質投標文件應密封包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2)紙質投標文件應采用A4紙(圖表頁可例外),分別裝訂成冊,編制目錄和頁碼。投標文件如因頁數過多,裝訂困難,可分冊裝訂,但需標明分冊編號,編制目錄和頁碼,并不得采用活頁裝訂。紙質投標文件應編寫書脊,書脊上應列明投標人名稱、標段名稱、技術部分/商務部分/價格部分。
(3)開標時不拆封線下紙質投標文件,線下紙質投標文件與電子投標文件不一致的,以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粵采易平臺上發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平臺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辦公樓
聯系人:陳佳培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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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上級單位******有限公司
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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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515號東照大廈五樓
聯系人:曾先生、葉先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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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