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4月30日我局擬對1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30日—5月9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磴口縣政務中心二樓生態環境局辦事窗口
郵編:015200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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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1 | ******有限責任公司新增液氮儲罐安全技改項目 | ******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 | ******有限責任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總投資75萬元,環保投資1萬元,新建一座30m3液氮儲罐,與原有液氮儲罐并聯使用。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為設備安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點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廠區垃圾桶內。 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收集后環衛部門處理。 二、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儲罐液氮卸料時逸散廢氣,排放方式為偶然瞬時排放,通過無組織逸散至空氣中。 2、本項目不新增產噪設備,不產生廢水和固體廢物。項目所在廠區地面已硬化,罐區地面基礎均采取混凝土防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