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質燃料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833-5662540
通訊地址:樂山市夾江縣西河路40號
項目名稱
******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質燃料加工項目
建設地點
樂山市夾江縣新場鎮紅旗社區
建設單位
******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租用夾江縣軍大陶瓷原料加工廠5000平方米,新建一條廢舊木材及秸稈加工線,購置粉碎機1臺、破碎機1臺、制粒機2臺等設備設施。年加工處理廢舊木材及秸稈6000噸。項目不設置食宿。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主要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1、廢氣:
破碎、粉碎(自帶篩分網)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吸氣罩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相關限值(排放濃度≤120mg/m3、速率≤3.5kg/h)后,經15m排氣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粉塵顆粒物呈無組織形式排放,定期清掃。
2、廢水:
生活污水經污水預處理池處理后,滿足夾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放至四川夾江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3、噪聲:
產噪設備布置于車間內,并對強噪聲源采取減震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從聲源上降低設備本身噪聲;合理平面布局,主要產噪設備布置在車間中部;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加強生產管理,規范員工操作,避免不必要的噪聲產生;環保設備風機安裝消音器、減震墊等。廠界噪聲需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生活垃圾暫存于廠內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理;布袋收塵灰、地面清掃粉塵作為原料進入制粒機制粒;污水預處理池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抽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