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廈門市湖里區2024P05地塊及配套工程(監理“評定分離”) | 招標階段 | 監理招標 | |||||||||||||||||||||||||||||||||||||||||||||||||
關于廈門市湖里區2024P05地塊及配套工程(監理“評定分離”) 總監理工程師答辯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投標人: 答辯是廈門市湖里區2024P05地塊及配套工程(監理“評定分離”)(以下簡稱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前附表明確要求定標要素,答辯考核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應參加答辯的投標人名稱(所有確定入圍的投標人均為參加答辯的通知范圍)以及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詳見附件1),現將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入圍投標人做好準備工作。 一、總則 為確保總監理工程師答辯工作安排合理,工作人員分工明確,有關人員互不干擾串通,答辯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參加答辯的擬派本招標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答辯人員)應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答辯人員 1.答辯人員必須為投標文件中確定的總監理工程師,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作為答辯人員。 2.答辯人員應攜帶《答辯授權委托書》原件(具體格式詳見附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電子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視為原件),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和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在招標人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簽到并向工作人員提交身份驗證(驗證時應摘除口罩),驗證通過方可參加答辯,未準時簽到或驗證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答辯。 3.答辯人員在答辯期間應全程攜帶工作牌。 4.身份驗證后工作人員留存授權書、身份證和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 三、答辯簽到時間、地點 1.簽到時間:2025年05月12日09時30分00秒前 2.簽到******服務中心四層A區開標室2(A406-2)向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簽到,聯系人:盧清榮,聯系電話:******,簽到地點即為候辯室。 四、答辯方式 使用廈門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電子答辯系統完成總監理工程師答辯。******委員會透露姓名以及所屬投標人名稱,否則答辯不得分。 五、答辯控制時間 答辯時間見第四章定標方案-定標方案前附表第2項規定。 六、答辯流程 1.工作人員應宣讀答辯紀律。答辯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安排,寄存個人物品中所有電子設備、紙質材料及其他可能影響答辯的物品,且不能隨意到處走動。 2.答辯人員應在定******委員會選取答辯題之前,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工作人員身份核驗后進入指定答辯室,答辯人員在答辯時間截止之前不得離開答辯室。 3.候辯期間如需用餐,由工作人員統一訂餐,用餐地點為候辯室。 4.答辯人員候辯期間如需使用衛生間,應由工作人員陪同,不得接觸其他人員。 5.答辯結束后,答辯人員不再進入候辯室,應領取個人物品后在工作人員監督下迅速離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附件: 答辯授權委托書 (招標人名稱): 我公司現授權 (姓名)參加 (招標項目名稱)的總監理工程師答辯,前述人員為投標文件中確定的總監理工程師。 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
投標人: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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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電子簽名專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電子簽名專用章) 2025年05月07日 | ******有限公司 (電子簽名專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電子簽名專用章) 2025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