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城市管理專業維護項目(跨片區重要節點公園)
2. 項目預算:年預算金額為******.61元/年,三年預算金額為******.83元
3. 項目范圍:八方山公園(東、北側以八方小區圍墻為界、南側以含光路為界、西側以金星路為界);金星廣場(岳麓大道與金星大道交叉口四個角);岳銀廣場(岳麓大道與銀杉路交叉口東北角、西北角);岳銀廣場地下通道(岳麓大道跨銀杉路高架橋下岳銀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東地下通道)。
4. 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5. 計價方式:總價包干
二、項目總體要求
1.負責承接八方山公園、金星廣場、岳銀廣場及地下通道日常維護工作,具體日常維護工作后附詳細要求。
2. 人員要求
2.1本項目擬配備保潔人員不低于30人,保潔主管一名負責日常衛生工作開展的管理及督察,包含清掃、除臭、清洗、防四害工作。
2.2本項目擬配******消防巡查工作。
2.3本項目擬配備秩序維護人員不低于20人,秩序主管一名負責項目安保隊伍的管理及督察,包含現場秩序維護、日常巡查工作。
2.4項目經理一名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及所以人員管理協調工作安排。
2.5擬投入本項目人員年齡不得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單位關于切實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實施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07號)文件精神,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進一步提高環衛合同制職工工資水平,確保環衛工人的月工資收入不低于長沙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環衛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一線環衛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按照勞動法要求購買人員保險。并確保環衛合同制職工勞保福利待遇,按規定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和冬季防寒保暖費,并做好節日慰問工作。
2.7投標人擬投入項目所有團隊成員及設備在日常作業過程中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人身意外、病患、勞資)均由中標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與采購人無關。
3. 機械設備要求
3.1投入必要的園林綠化維護設備;
3.2投入安保巡邏電瓶車(4人座)不少于1臺。
3.3如有臨時任務或應急情況需適量配備相關設備,如清掃車、清洗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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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三、技術規格: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單位 | 工程量 | 備注 |
一 | 八方山公園 | ||||
1 | 鋪裝地面園路 | 清掃保潔 | ㎡ | 20514.85 | ? |
2 | 公園綠化 | 保潔、養護 | ㎡ | 194432.90 | 含市政設施的維護(小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4662.95 m,排水設施日常巡查及暴雨處理4662.95 m,雨水檢查井77座,污水檢查井18座,進水口60座)、立面保潔(異形構造物308.45 ㎡)和垃圾外運處置費(730噸) |
3 | 公共廁所 | 保潔維護 | 座 | 4.00 | ? |
4 | 秩序維護 | 秩序維護員 | 人 | 11.00 | ? |
二 | 金星廣場 | ||||
5 | 廣場鋪裝 | 清掃保潔 | ㎡ | 9751.11 | ? |
6 | 廣場綠地 | 清掃保潔 | ㎡ | 24325.33 | ? |
7 | 日常維護、養護 | ㎡ | 24325.33 | 含立面保潔費(異形藝術玻璃鋼構架1617.23㎡) | |
8 | 公共廁所 | 保潔維護 | 座 | 1.00 | ? |
9 | 秩序維護 | 秩序維護員 | 人 | 3.00 | ? |
三 | 岳銀廣場及地下通道 | ||||
10 | 廣場鋪裝 | 清掃保潔 | ㎡ | 7267.03 | ? |
11 | 廣場綠地 | 清掃保潔 | ㎡ | 3338.61 | ? |
12 | 日常養護 | ㎡ | 3338.61 | ||
13 | 地下通道 | 3027#岳麓大道跨銀杉路高架橋地下通道 | ㎡ | 3349.29 | ? |
14 | 3028#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 | ㎡ | 965.04 | ||
15 | 3029#岳麓大道湘岳路口東地下通道) | ㎡ | 382.36 | ||
16 | 電器設備維護 | 項 | 1.00 | ? | |
17 | 市政設施 | 小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 | m | 271.8 | 僅包含地下通道內市政設施 |
18 | 大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 | m | 322.85 | ||
19 | 排水設施日常巡查及暴雨處理 | m | 594.65 | ||
20 | 雨水檢查井 | 座 | 13.00 | ||
21 | 進水口 | 座 | 20.00 | ||
22 | 公共廁所 | 保潔維護 | 座 | 1.00 | ? |
23 | 秩序維護 | 秩序維護員 | 人 | 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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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時間和地點:項目范圍:八方山公園(東、北側以八方小區圍墻為界、南側以含光路為界、西側以金星路為界);金星廣場(岳麓大道與金星大道交叉口四個角);岳銀廣場(岳麓大道與銀杉路交叉口東北角、西北角);岳銀廣場地下通道(岳麓大道跨銀杉路高架橋下岳銀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東地下通道)。
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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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標準:服務要求
1. 環衛保潔:
1.1負責項目紅線范圍內涵蓋的公園(廣場)道路、游道、廣場鋪裝地面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
1.2負責地下通道的清掃保潔;
1.3負責公共衛生間、果皮桶的保潔和清掏;
1.4負責日常“四害”消殺及防疫消毒;
1.5負責重點區域專項保潔。
2.園林綠化:
2.1負責項目紅線范圍內涵蓋的公園、廣場內綠化維護、保潔及園林垃圾清運;
2.2 負責園林綠化的病蟲害防治;
2.3 負責園林景觀的維護和養護;
2.4 負責綠地的監管:綠地無侵占、無亂樹廣告牌、無堆積物、無破壞、樹木無傾斜、無釘掛、牽扯、拴繩鐵絲等現象;廣場和公園無亂停車輛、無擺賣、無遛狗;發現未經審批毀綠挖掘施工或破壞景觀設施,應及時報告和制止。
2.5 負責應急處理,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如抗旱保苗、抗洪搶險、鏟雪除冰等)。
2.6 重大活動的花卉裝飾及園林綠化修剪造型。
3.秩序維護:
3.1 負責公園、廣場、地下通道24小時的巡邏值守,維護正常秩序,做好停車管理、防火防盜,以及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3.2 負責勸導和管控游客的不文明行為;
3.3 負責為游客提供指引、咨詢、投訴、糾紛處理等服務;
3.4 負責做好大型活動和重要檢查的秩序、安全管理工作;
3.5 負責預防暴雨、冰寒、干旱等自然災害;
3.6 負責安全、維穩和輿論危機處理;
******消防設備的檢查和養護;
3.8 做好園區的防火工作。
4.公共設施維護:
4.1項目紅線范圍內涵蓋的公園(廣場)道路、游道、廣場鋪裝地面的維護,包括除日常保潔、維護和基礎設施大中修之外的所有設施小修(地磚/石材鋪裝、棧道、路沿石、景觀小品基座、護欄圍擋、配電箱、座椅/垃圾桶基座等設施)。
4.2 地下通道電器和設施設備維護,包括除日常保潔維護和基礎設施大中修之外的所有設施小修(地面、墻面、頂面、照明燈具、泄水井、積水井、水泵、控制箱等設施)。
4.3. 項目范圍內其他未單列費用設施管理維護納入合同總價,詳見維護工程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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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驗收標準:五、驗收要求
******城市管理市政、園林、環衛維護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每月實施考核。
5.2 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中標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投標人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中標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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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六、結算方式
******委員會行政執法局
6.2 付款方式: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中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內容后,由采購人按每月檢查考核扣分情況確定每季應支付的費用;新增維護量,按照中標單價,合同到期時一次性結算,新增量由湘江新區財政金融局與湘江新區行政執法局共同核實作為結算依據。
七、其他要求
7.1 本項目以費用包干的方式結算,投標人須自備所有設備(包括環衛保潔所需設備等)和耗材。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各項費用(含維護費),以及在服務實施中應繳納的一切稅費、管理費、保險費等所有費用。
7.2 投標人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7.3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采購人有權根據中標人的工作實際情況對其所服務的工作范圍、內容進行調整(包括增加和減少服務內容),服務費用隨實際工作內容進行調整,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采購人的調整安排。服務期間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設施設備損失各自承擔。中標人工作期間因維護作業需要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中標人負責。大中修維修費,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單獨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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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