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 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 否
是否邀請專家: 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 否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 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 無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 一次性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 5.1.啟動履約驗收程序。乙方在合同履行達到驗收條件時,應當組織內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時向甲方提出項目驗收書面申請,自查情況作為書面申請的相關證明材料。甲方自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啟動項目驗收并通知乙方。
5.2 .成立驗收小組,明確驗收組長,驗收人員由甲方本單位本系統熟悉項目需求與實施情況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實際使用部門人員等至少3人及以上單數組成,對于技術復雜或專業性強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金額較大的采購項目至少5人及以上單數組成。
5.3. 確認驗收方案,驗收小組應對政府采購合同中的履約驗收方案進行確認。
5.4.實施項目驗收,驗收小組應當認真履行驗收職責,嚴格按照履約驗收方案組織實施驗收工作,出具驗收意見,做好驗收記錄,確保項目驗收意見客觀真實反映合同履行情況,對驗收結果負責。
5.5. 驗收前要按照采購文件及合同編制驗收程序和驗收表格等,提供履約驗收的依據,主要包括采購文件、中標(成交)供應商投標(響應)文件、中標(成交)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及封存樣品、質量檢測報告等。
5.6. 驗收時雙方要按照合同的約定逐項逐條驗收。
5.7. 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8.驗收小組完成驗收后應出具驗收報告,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驗收小組成員要在驗收報告上簽署驗收意見。
5.9.驗收結果公告,約驗收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在“長沙政府采購網”公開驗收結果及驗收意見。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5.10驗收準備:熟悉與采購活動有關的各種資料。
5.11驗收實施: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實施監督,建立完成的過程資料檔案,待項目完成之后根據項目情況編制績效自評報告,所有工作完成組織驗收小組召開項目驗收啟動會,就項目基本情況、驗收時間、驗收程序、驗收小組組成人員及各自在驗收活動中的職責分工作明確規定進行末次驗收。驗收啟動會結束后,審查項目過程資料,對項目驗收中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并提出改正意見。
5.12驗收報告形成:整理驗收前、驗收過程中所有資料并編制成冊。
5.13驗收內容:包括每一項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履約情況。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 5.14產品正常使用時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5.15 乙方負責產品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5.16 乙方負責產品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安裝驗收合格;
5.17乙方負責其派出的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5.18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的要求
5.19 乙方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詳細列明所投產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專用工具)等。保證產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備品備件及項目清單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備品備件等。
5.20 乙方提供的產品性能及質量有國家標準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應符合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供貨方提供的產品應按標準措施進行包裝,包裝物不回收。每一包裝箱內應附詳細裝箱單和質量證書、說明書,隨機備品、配件和工具的種類數量按所附使用說明書及清單執行。
5.21安裝調試所需輔助材料和專用工具與設施,由乙方提供。
5.22質保期內,產品維護與維修所需的各種零配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5.23質保期后,當甲方維護或維修所需的零配件,乙方應及時優惠供應,派專業人士進行維護或維修。
5.24產品運輸、保險及保管
5.24.1 乙方負責產品到交貨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所產生的一切材料費、工具費、人工費、手續費、差旅費、食宿費和加班費等,由于搬運、裝卸、吊裝及運輸不當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5.24.2 乙方負責產品在驗收指定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5.24.3 乙方負責其派出的工作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5.24.4 乙方應保證產品包裝完整,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前未拆封。
5.24.5 乙方在接到采購人送貨通知后,按甲方要求運送至指定地點,貨物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后統一簽收,現場卸貨由乙方承擔。
(6)履約驗收標準:
6.1.采購人將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要求,嚴格組織履約驗收。
6.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6.3.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甲方承擔。
6.4.貨物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或貨到用戶前48小時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驗收,驗收方式為到貨驗收。
(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無
1、項目完成后,乙方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等移交甲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甲方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005%(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3、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或經甲方同意延期仍不能按期交付產品(或提供服務)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按時交付部分款項20%的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總標的20%另行支付違約金。
4、乙方所交標的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且未及時糾正的,按本條第三款處理,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5、乙方未履行保修維護義務的,甲方有權委托其他第三方履行該義務,所需費用直接從質保金中扣除,如沒有質保金或質保金不足以抵扣,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轉讓或轉包、分包本合同標的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
7、如果乙方遲延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8、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為維護權益,違約方除了承擔違約金之外,還要承擔守約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公告費、鑒定費、差旅費等。
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乙方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配件、輔材,以及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乙方免費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