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暫行)》(昆政辦〔2016〕34號)、《尋甸縣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尋財綜〔2024〕64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將尋甸縣審計局購買檔案整理數字化加工服務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
檔案整理數字化加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代碼:B1202,目錄名稱:檔案服務)
二、購買主體
單位名稱: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審計局
三、單位性質
行政機關
四、主要內容
對單位文書檔案、業務檔案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整理及數字化加工,主要工作范圍及內容如下:
(一)服務內容為文書檔案(1995年至2004年)38盒、審計項目檔案(2007年至2019年)466盒的數字化加工服務;
(二)服務范圍為檔案整理、分類、歸檔、編頁、目錄錄取、掃描、圖片處理、掛接、裝盒以及檔案數字化成果移交等工作。
五、預算資金
(一)項目金額:12萬元(壹拾貳萬元整)以內。
(二)資金來源:審計業務經費。
六、承接標準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在數字化加工服務中沒有重大違法、泄密記錄。
(五)從業人員必須都持有檔案專業上崗證和保密培訓上崗證。
(六)在省、市、縣檔案局及省、市、縣保密局進行了專門備案。
七、目標要求
(一)嚴格參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國家檔案局第8號令》及主體方的要求,進行整理立卷(件)。
(二)承接主體在開展工作中,須對購買主體相關信息進行保密,未經購買主體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關信息(法律規定的情形除外)。
(三)承接主體將制作完成的數字資源統一完整地保存到購買主體提供的存儲設備中,并按購買主體的要求進行備份。
(四)承接主體提供數字化專用掃描儀,并保證在掃描過程中不對客戶資料檔案原件造成損傷。
(五)承接主體應當按與購買主體簽訂的合同要求,依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工作,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確定的各項技術質量標準。
七、 項目完成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八、公示時間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
九、報名相關要求
(一)符合條件有意向的第三方機構,請根據資格要求和采購服務內容,將服務方案、報價表、服務承******辦公室202室,要求紙質資料一份,電子版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武晨鋒,電話:0871-******
(二)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5月23日17:00之前。
十、其他事項
參選公司需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