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祥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05(至)06月政府采購意向
發布日期:2025-05-07 11:53|
發布單位:鐘祥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
閱讀次數: 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鐘祥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05(至)06月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概況 | 預算金額 (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填寫到月) | 備注 |
1 | 分包部分檢驗檢測任務 | 采購內容:技術測試和分析服務 采購數量:1項 主要功能或目標:依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規范》和《湖北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5年版)》的相關要求,完成監督抽檢樣品的確認和檢驗檢測工作,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上完成抽樣信息和檢驗結果的錄入,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檢驗報告,完成好湖北省食品安全監督檢驗檢測工作。其他檢驗檢測任務,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具檢驗報告。為保障公眾健康為核心,通過對食品中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有害物質的檢測,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同時維護市場秩序,打擊假冒偽劣行為,規范生產經營活動;還為監管部門提供風險監測、問題處置的科學依據,助力政策與標準制定;此外,通過指導企業改進工藝、規范生產,推動食品行業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提升產業整體質量水平,實現食品安全與產業發展的雙重目標 。 需滿足的要求:如有任何一方因特殊情況影響了抽樣和出報告時間,需提前48小時告知另一方,除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項目執行推遲外。原則上,承檢機構應在收到樣品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節令性食品,承檢機構應在收到樣品10日內出具檢驗報告。技術上,采用先進檢測設備與科學方法,確保對農殘、重金屬等指標精準檢測;流程中,嚴格遵循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與檢驗規范,保證抽檢全流程可追溯、數據真實有效;結果應用上,及時向監管部門反饋問題,為執法、政策制定提供依據,同時形成風險預警,助力行業整改與提升 。 | 44 | 2025-06 | / |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鐘祥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
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