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工程設計?/ 標段補遺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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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人員配置中“(4)造價專業負責人(1人):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土木建筑)資格的得6分,本項滿分6分。”修改為“(4)造價專業負責人(1人):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房屋市政類)資格的得6分,本項滿分6分。”。
二、請各潛在投標人仔細查閱下載本次補遺內容及相關資料并以本次上傳的招標文件為準,各潛在投標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網查詢、下載補遺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潛在投標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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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