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原岳陽安達化工廠及周邊污染場地修復治理項目》效果評估結論:項目治理區域污染土壤按要求進行了治理,地塊廢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至污水廠進一步處理后達標排放;砷與苯酚超標的受污染底泥經化學氧化與穩定化固化處理后,水浸指標達到了《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類標準,即砷≤0.1mg/L;苯與砷超標土壤分別采用化學氧化與穩定化固化技術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填埋至本項目場地北側綠地,治理后場地土壤砷≤60mg/kg,苯≤11.4mg/kg;生態恢復面積47800m。該項目實施后,地塊治理效果達到了實施方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