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編號:JH25-210000-21631-009-001
二、合同名稱:營口市地下水環境監測委托業務合同
三、項目編號(或政府采購計劃編號、采購計劃備案文號等,如有):JH25-210000-21631
四、項目名稱:遼寧省地下水環境監測(大連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丹東市錦州市營口市阜新市盤錦市葫蘆島市朝陽市鐵嶺市共計12個市地下水環境)
五、合同主體
******服務中心
地? 址:昆山東路28號國大酒店A座
聯系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長征街哈大中路14號
聯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標的名稱:遼寧省地下水環境監測(大連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丹東市、錦州市、營口市、阜新市、盤錦市、葫蘆島市、朝陽市、鐵嶺市共計12個市地下水環境監測)(2025年度
規格型號(或服務要求):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溫觀測(包括長觀和統測)(1)地下水水位監測是測量靜水位埋藏深度。在區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區的易疏干開采地段,還必須測量穩定動水位。(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統的統測應在30d內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統的統測應在20d內完成,應盡量避免雨雪、大規模地下水開采等因素的影響。(3)水位測繩應不易變形,每期水位統測開始前,應使用鋼卷尺對水位測繩刻度進行校核,測繩標記刻度誤差應不超過1 cm20 m,當誤差不滿足要求時應購置符合要求的測繩或重新標記測繩刻度。流量測量儀器應經過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資質機構校準,方可進行流量測量,統測期內流量測量儀器出現故障或者明顯誤差時,應再次進行校準。(4)水位統測應測量2次靜水位,第2次測量應較第1次測量提繩不少于50 cm后再次測量靜水位兩次測量誤差不超過1 cm,可記錄任一測量值為記錄值。兩次測量誤差大于1 cm且小于測點距水面距離除以10 m所得數值對應的厘米數,應取兩次測量的平均值作為記錄值。(5)如遇統測井點正進行開采,可停止開采活動,待水位恢復正常,滿足間隔30 min以上測量的水位誤差不超過1 cm時,可認為此時水位為靜水位,按上一條測量的水位數據作為有效的統測數據,并記錄停泵和水位恢復過程的觀測數據。(6)流量測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積法等,測量技術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關要求執行。(7)統測數據應做到當日整理分析,發現異常點,應及時進行實地核查,無法核實的應剔除異常點測量數據,一次統測結束后,應編制地下水統測圖件和成果報告。(8)長觀水位、水溫觀測井,要求統一為五天一測。(9)手工測量水溫時,水銀溫度計或熱敏電阻溫度計應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對泉水、自流井或正在開采的生產井,可將水溫計放置在出水水流中心處,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觸及它物,靜置5 min后讀數。 (10)水溫采集結果以攝氏度(℃)計,測記至小數點后一位,水溫計允許誤差不宜超過±0.1 ℃,采集水溫時應記錄當時環境下的氣溫值。 (11)統測時,若遇到封井、廢井等情況,需在相近區域尋找相似條件的監測井進行觀測,應注明監測井變更情況,測量并記錄監測點井高等相關信息。若相近區域沒有發現可替代井,及時上報給項目負責,由其及時改變統測計劃,重新選點。所有監測點經緯度
主要標的數量:1
主要標的單價:160,500.00元
合同金額:160,500.00元
履約期限、地點等簡要信息: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七、合同簽訂日期: 2025-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30
九、其他補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