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名稱:
******總工會“關愛戶外勞動者“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征求意見公告
二、采購品目名稱:C******社會工作服務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自:2025年03月24 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
四、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本項目采購需求(征求意見稿)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開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五、聯系事項
******總工會
******街道鴻福西路2號
聯系人:劉小姐
聯系電話:0769-******
******有限公司
******街道三元路7號3棟442室(升友寫字樓)
聯系人:卓小姐
聯系電話:0769-******
******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年03月24日
下附用戶需求:
******總工會“關愛戶外勞動者“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用戶需求書
第一章 主要商務要求
序號 | 條款名稱 | 說明 |
1 |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 詳見第一部分《投標邀請》 |
2 | 服務期 | 從2025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止。 |
3 | 服務地點 | 采購人指定地點。 |
4 | 付款方式 | 1.按季度支付,采購人在中標人開始履行合同后在下一季度初向中標人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務費用,缺崗將進行相關費用扣除。 ? 2.在結果評估前,購買服務經費需按合同進度支付90%,余下10%根據考核評估結果支付:評估結果為合格或以上(60分或以上)的,余下10%全額支付;評估結果為不合格(60分以下)的,余下10%不予支付。因合同規定工作任務未完成導致不合格的,采購人應當敦促中標人繼續提供服務,直至服務合同任務完成。 3.每次付款中標人須向采購人提供合法合規的發票。 (本項目經費為暫定價,最終金額以市財政下達的預算為準。如有變化,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整。) |
5 | 驗收要求 | 1.驗收工作由采購人(或采購人指定的單位)和中標人共同進行。 2.在驗收時,中標人應向采購人提供服務的相關資料,按采購人提出的方式驗收。 ? 3.由采購人對服務的質量和數量及其他進行檢驗。如發現質和數量等任何一項與采購要求規定不符,采購人有權拒絕接受。 |
6 | 投標有效期 | 從提交投標(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歷天。 |
7 | 合同條款 | 投標人實質響應合同各項條款 |
第二章 技術標準與要求
一、項目概況
項目充分利用工會驛站陣地作用,以職工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深度融合社會工作的專業理念與方法,并充分利用工會現有的豐富資源,如心靈關愛服務、工會普法服務、戶外勞動者關愛服務以及職工志愿隊伍等。通過精心組織和開展常規的工會活動與社工活動,旨在全面滿足職工在自我素養提升和自我成長方面的迫切需求,同時有效宣傳工會的服務宗旨和功能,提升工會的影響力與凝聚力。項目將特別聚焦新業態勞動者和戶外勞動者群體,深入了解他們所面臨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并積極鏈接社會資源,引進外部專業力量,為他們提供細致入微、貼心溫暖的社工服務,不斷增強這兩類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序號 | 社工 數量 | 服務期 | 服務群體 | 項目落點 |
1 | 6人 | 從2025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止 | 東莞工會驛站服務人群,主要為新業態勞動者、戶外勞動者等職工 | ******服務中心、東莞市工人文化宮工會驛站、東莞市第二工人文化宮工會驛站和后續建成的工會驛站(暫定分配) |
二、服務內容
項目合計6名社工,其中至少1人獲社會工作師證。計劃設置項目主管1******服務中心、東莞市工人文化宮工會驛站、東莞市第二工人文化宮工會驛站和后續建成的工會驛站(暫定分配)。6人主要承擔以下服務:
序號 | 職責 | 工作服務 |
1 | 項目主管 | 統籌6名社工工作,組織團隊進行需求調研,過程監督、成效檢測、工作經驗總結,成效報告撰寫、職工發展變化、政策提案建議、媒體報道等,統籌其他片區的心理、法律需求。統籌項目活動開展。 |
2 | 驛站管理工作 | 1、負責各片區驛站,定期走訪驛站,掌握運營情況。 2、收集相關問題反映給工會,對驛站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
3 | 職工互助保障工作宣傳工作 | 1、在工會驛站、新業態勞動者所屬公司等內開展互助保障計劃宣傳。 2、向戶外勞動者介紹、解釋互助保障計劃。 |
4 | 就業服務推介工作 | 1、在工會驛站內收集職工就業需求。 2、利用工會、人社資源,為有需要的職工進行中求職幫助。 |
5 | 職工鄉村療休養推廣工作 | 1、依托工會驛站持續進行政策宣傳、推廣。 2、工會驛站作為部分鎮街療休養路線的行程之一,同時需要為到訪的職工提供介紹、引導等服務。 |
6 | 職工心理關愛工作 | 1、在驛站內充分宣傳好工會心理關愛服務資源,宣傳好13個心理值班點,引導有需要的職工到工會尋求幫助,指導有需要的職工進行心理服務預約,滿足緩解工作心理壓力需求。 2、在工會驛站、新業態勞動者所屬公司等企業開展心理團輔活動,涵蓋科普宣傳、趣味活動、團輔游戲等心理科普活動。 |
7 | 職工普法工作 | 1、在驛站內充分運用工會法律服務資源,宣傳好13個法律值班點,引導有需要的職工到工會尋求幫助,指導有需要的職工進行法律服務預約,滿足職工法律幫助方面的需求。 2、做好職工信訪工作,做好信訪個案服務,個案管理跟進工作。 3、在工會驛站、新業態勞動者所屬公司等企業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法律攤位宣傳等活動。 |
8 | 職工關愛服務工作 | 1、結合工會工作,在驛站開展送溫暖、送清涼、送崗位、送健康、送文化、送幫扶、送愛心、送入會服務、送心理知識、送法律維權等普惠性公益活動。 2、積極爭取形成工會驛站讀書活動、傳統節假日慶?;顒?、救急知識普及、職工子女關愛、義剪、義診等品牌活動。 3、連接社會愛心資源,豐富工會驛站服務。 |
9 | 職工志愿服務工作 | 完善職工志愿者隊伍,加強職工志愿人員吸納、管理、維護、提升工作。 |
三、人員要求
1.中標人應本著服務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采購人委派身體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項目人員,同時需監督管理指導項目人員為采購人提供相關的優質服務。
2.所提供的項目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通過助理社工師/社工師職業水平考試并取得證書,6名人員當中,至少1人獲社會工作師證。(社工專業本科畢業生須于服務期前取得證書;其他個別非社工專業準社工的錄用需征得采購人同意,并在服務期前通過助理社工師/社工師職業水平考試并取得證書。
3.尊重服務對象的自決權、隱私權、知情權,保護其利益,接納服務對象;能運用專業方法和技巧,為采購人解決服務對象的實際問題,為采購人相關工作出謀劃策;熱愛社會工作,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遵守職業操守及采購人的管理制度。
4.★中標人需向其委派的項目人員提供不少于40個小時/年的培訓學時,并在合同期內全部完成,向采購人保證項目人員具有不定期的專業知識培訓。
5.★中標人應與項目社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支付項目社工工資、交納相關的社會保險金等費用。社工服務過程中如產生相應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勞資糾紛等均由中標人自行負責。
6.★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項目所有人員到崗,否則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采購人解除合同后,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給采購人。
7.★實施項目過程中所產生的有關服務資料,如服務檔案、調研報告、服務案例等,包括但不限于文檔、圖片、視頻、語音等各類形式,歸采購人所有,中標人如需要使用相關資料,需征得采購人書面同意方可使用,否則視為中標人違約,中標人須按照項目經費10%的數額支付違約金給采購人。
四、服務指標
序號 | 服務指標 | 指標量 |
1 | 咨詢建檔 | 全部建檔,并不少于400個 |
2 | 活 ?動 (其中中型活動30-80人不少于20場,大型活動80人以上不少于5場。) | 180個/年 |
3 | 活動案例報告 | 15個/年 |
4 | 建立一支志愿服務隊伍 | 不少于50人 |
5 | 開展工會志愿者培訓活動 | 4次/年 |
6 | 工會志愿者參與人次 | 300人次/年 |
7 | 工作總結 | 2份/年 |
8 | 全市工會驛站需求服務調研報告 | 1份 |
9 | 全市工會驛站服務滿意度調研 | 1份 |
10 | 全市工會牽頭的工會驛站走訪跟蹤 | 定期走訪 |
11 | 積極鏈接社會愛心單位服務驛站 | 3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