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4年“7.23”暴雨洪澇災害堤防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施工 / 標段 答疑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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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各潛在投標人在網絡上提問回復如下:
提問1: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2)主要人員以及其他管理和技人員( 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項目管理機構中其他組成人員) 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人員【以最近 6 個月連續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為準(企業設立不足 6 個月的,從設立時起,下同), 連續繳費的養老保險是指從獲取招標文件時間的上一個月或上上個月起算,往前推 6 個月的連續、不間斷,每個月都繳納了養老保險費。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人員在其單位連續六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違反了《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第三款關于“政府采購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經營規模和財務指標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規定。法律依據:同《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近年經濟蕭條,施工企業成本大,招標文件要求必須買夠六個月社保才能參與投標,實屬有點為難中小企業,望取消此項,允許新聘人員,提供本單位勞動合同,也可參與投標?
回復1:招標文件嚴格按照成都市“水利行業招標文件模板2024.11.12”進行編制,請投標人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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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