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動藥品招標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提質增效,按照《關于開展醫藥產品掛網全國聯審通辦工作安排的通知》(醫保價采中心函〔2024〕64號)和《吉林省掛網藥品集中采購業務辦事流程(2.0版)》要求以及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安排,現就吉林省開展藥品掛網全國聯審通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藥品范圍
(一)獲得國家藥品分類代碼且未在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網的藥品(含婦兒專科及急搶救藥品、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內)仿制藥、國家談判藥品(競價)目錄同通用名同劑型藥品)。
(二)國家及省級短缺藥品清單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藥品按照國家下發的《短缺藥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操作指引》要求開展掛網。
二、不予受理藥品范圍
(一)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在受理范圍內。
(二)中藥配方顆粒暫不予受理,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未按照國家醫保局“四同價格治理、三同藥品問題線索、仿制藥價格倒掛數據表”和國家醫保局價格風險處置要求進行價格聯動等情形的藥品,自暫停之日起未滿足一年的,不予受理。
(四)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申報企業被列入當前《全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風險警示名單》被評定為“特別嚴重”失信等級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方式及掛網流程
(一)企業提交申請。注冊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網上服務大廳”,進入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點擊“服務規范”圖標,選擇“掛網申報規范”菜單之下的“藥品掛網全國聯審通辦”,按系統要求選擇相關產品、填報各省掛網和價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相關企業通過“聯審通辦”向我省提交新增掛網申請的藥品,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登錄吉林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維護企業和產品的資質信息(詳見操作手冊),未在規定時間內維護資質信息的藥品視為資質審核不通過,將不予掛網。資質審核通過且滿足我省掛網藥品限價規則的將在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進行公示公布。
(三)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內)、帶量采購項目中選吉林省藥品新增規格或新增包裝的,須在招采子系統選擇藥品招標管理→聯審通辦→國談、帶量采購藥品項目維護產品資質信息。其他藥品選擇常態化掛網藥品項目維護產品資質信息。
四、受理時間以及維護資質時間
(一)每月26日(節假日順延)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受理“聯審通辦”申報吉林省掛網藥品。
(二)每月26-28日(節假日順延)申報企業須在招采子系統維護企業及產品資質信息。
五、申報藥品價格采集及價格要求
(一)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內)、帶量采購項目中選吉林省藥品新增規格或新增包裝的,須按照(協議期內)醫保支付價格或中選價格申報。
(二)除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內)、帶量采購項目中選吉林省以外的其他藥品須滿足三省限價掛網價格。
(三)其他限價規則具體參照《吉林省掛網藥品集中采購業務辦事流程(2.0版)》執行。
六、其他事宜
(一)已掛網藥品在其他省份產生新的省級中標(掛網)低價時,企業應在中標(掛網)價格公布后30日內主動向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請更新價格。拒不申報的,將約談相關企業。企業仍不聯動價格的,中心將按照國家醫保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二)同一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藥品聯動全國最低價格時不應倒掛或價格畸形,如發現價格倒掛或價格懸殊的,將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調整。
(三)不同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的藥品如價格異常將采取價格風險提示處置措施,對掛網價格高于75%分位數1.8倍的進行黃標價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數3倍的進行紅標價格管理。對掛網價格高于75%分位數5倍以上的藥品,將按照國家醫保局相關政策進行處置。
如遇政策調整,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另行通知。
七、聯系方式
0431-******、******、******。
為簡化企業辦事流程,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資料均可網上提交或電話咨詢,無需現場遞交資料和咨詢。
???
???????????????????? ????????
???????????????????????????????????????????????????? 承辦人:姜大偉
?????????????????????????????????????????????????????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025年3月21日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藥械招采子系統生產代理企業用戶操作手冊.docx
來源:
初審:邱韻涵
復審:朱惠時
終審:趙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