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州市公租房管理辦法,我中心具體負責四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工作。為縮短公租房保障對象輪候周期,我中心在接管四城區公租房項目后即投入配租使用,承租面積按購房合同中的合同面積(開發建設單位按設計圖紙計算)計租。現部分公租房項目已取得不動產權證,因施工誤差等原因權證中的建筑面積(房產測繪部門實地測量并確認房產的“實測面積”)與購房合同面積存在客觀誤差,屬建筑行業常見現象。
現將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公租房房源建筑面積變更情況(詳見附件)予以公開。目前租賃合同仍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按合同約定的面積計租;對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含續簽合同),按不動產權證中的建筑面積作為計租面積。
附件: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面積變更情況表(截至2025年5月23日)
福州市國有房產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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