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和平區排水防澇項目包含長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仙島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長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長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擴寬長白內河排澇通道、北二馬路排水改造工程、和平大街系統支線建設(哈爾濱路、西塔街、北七馬路)、十三緯路排水改造工程、光榮街排水改造工程、紅椿路積水點改造工程、三經街系統排水工程等相關內容,項目為改建雨水管線,改建d=0.5~3.0m雨水管線及附屬設施共15826m,雙孔3.6m×1.5m雨水暗渠共30m,清掃疏通和平區雨水管線共19325m。
和平區排水防澇項目工程量清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工程概況 | 區段長度(m) | 備注 |
1 | 長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 | 長白南路(金陽大街西側-長白泵站進水管線)新建d=1.0-2.4m,頂管施工。工作井29座。 | 2266 | |
2 | 仙島二街排水改造工程 | 在仙島二巷(仙島南路-長白南路)新建d=1.5m雨水管線,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 | 458 | |
3 | 長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 | 在長白二街(仙島南路~長白泵站)新建d=1.0~2.2m雨水管道881m,在長白二街(長白泵站-長白內河)新建DN2800泵站出水管線911m、雙孔3.6m×1.5m雨水暗渠30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10座。 | 1822 | |
4 | 長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 | 本工程為長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是和平區排水防澇建設項目的子項目,起點為南京南街,終點為長白四街,長度356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 | 356 | |
5 | 擴寬長白內河排澇通道 | 主要工程內容為南起長白內河北至渾河,新建雙排d=2.2m兩水管道246m,新建A=3*2m暗渠128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2座。 | 374 | |
6 | 北二馬路排水改造工程 | 本工程屬于新建雨水管道工程,主要目的是解決同澤北街及中山路部分點位的積水問題,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在北二馬路新建d=1.5m雨水管道307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 | 307 | |
7 | 和平大街系統支線建設(哈爾濱路、西塔街、北七馬路) | (1)和平大街系統支線建設—哈爾濱路工程內容為在哈爾濱路新建2d=1.0-1.2m雨水管道1457m。頂管施工。工作井7座。(2)西塔街排水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內容為在西塔街新建d=1.5-2.0m雨水管道625m。頂管施工。工作井14座。(3)和平大街系統支線建設—北七馬路主要工程內容為在北七馬路新建d=2.4m雨水管道972m。頂管施工。工作井23座。 | 3054 | |
8 | 十三緯路排水改造工程 | 在十三緯路(光榮街-南四經街)新建d=0.8-1.2m雨水干線748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 | 748 | |
9 | 光榮街排水改造工程 | 在光榮街(十三緯路-振興街)新建d=1.8m雨水干線399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 | 399 | |
10 | 紅椿路積水點改造工程 | 在紅椿路及和灣街上新建d=0.8~2.6m雨水管線1700m,d=0.6m污水管線204m,1座一體化泵站,泵站規模2m3/s,DN1000m清淤831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2座。 | 1700 | |
11 | 三經街系統排水工程 | 在三經街(西濱河路-哈爾濱路)新建d=1.0-3.0m,雨水干線3445m。三經街項目分成三個標段,分別為第一標段、第三標段及第七標段(1)第一標段:YA1-YA46(不含YA46)(樁號KO+006.26~K2+069.86),起點西濱河路,終點六緯路新建3.0m雨水干線2066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19座。(2)第三標段:YA46-YA69(不含YA69)(樁號K2+069.86~樁號K3+017.06),起點六緯路,終點皇寺路,新建3.0m雨水干線248m。新建2.0m雨水干線250m。新建1.8m雨水干線210m。新建1.5m雨水干線240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8座。(3)第七標段:YA69-YA79(樁號K3+017.06-K3+447.93),起點皇寺路,終點哈爾濱路,新建1.5m雨水干線141m。新建1.2m雨水干線132m。新建1.0m雨水干線162m。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頂管施工。工作井5座。 | 3445 | |
二、工作依據
1)《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GB 55003-2021);
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
3)《建筑與市政工程荷載規范》(GB 55001-2021);
4)《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
5)《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標準》(GB50497-2019);
6)《給水排水工程頂管技術規程》(CECS246:2008);
7)《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911-2013);
8)《工程測量標準》(GB 50026-2020);
9)《工程測量通用規范》(GB55018-2021);
10)《城市測量規范》(CJJ/T8-2011);
11)《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16);
12)《頂管工程技術規程》(DB21∕T-3360-2021);
13)《巖土工程監測技術規程》(DB21/T 3823—2023);
14)《國家一、二等水準測量規范》(GB 12897-2006);
15)其他由國家、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管理單位指定的工程規范和相關技術要求。
三、工作內容及工作量
1 第三方監測工作內容
1)本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自身支護結構及影響范圍內的周邊環境進行監測,為業主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用以評定工程在施工期間安全性及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使業主及時掌握獨立、客觀、公正的監測數據和施工信息,對可能發生的危及環境安全的隱患或事故提供及時、準確的預報,可有效的保證工程施工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2)為設計單位提供現場實測結果,通過與理論計算值對比,用反分析法來修正設計參數,使之更準確地反映實際施工狀態,從而不斷地修改和完善原有的設計方案,以指導下階段的施工,確保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同時也能為其他工程的設計施工提供參考。
3)通過對監測數據的分析,判斷工程的安全狀態,發現可能出現的事故先兆,防止破壞性事故的發生,及時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做到施工可預控性和防患于未然。
2 工作量說明
工作量說明詳見附件。
附件:監測工作量說明
監測工作量說明
1 項目及周期
(1)監測項目及主要工作內容
和平區排水防澇項目包含長白南路排水改造工程、仙島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長白二街排水改造工程、長白北路排水改造工程、擴寬長白內河排澇通道、北二馬路排水改造工程、和平大街系統支線建設(哈爾濱路、西塔街、北七馬路)、十三緯路排水改造工程、光榮街排水改造工程、紅椿路積水點改造工程、三經街系統排水工程等相關內容,按設計文件要求對工程的支護結構、結構自身、周圍巖土體及周邊環境進行獨立的監測及巡查,具體項目應包括:地表及管線沉降監測、支護結構樁頂豎向及水平位移監測等。對全線施工、監理單位的監測工作進行日常檢査與管理,督促、指導施工、監理單位按照設計文件和規范要求做好監測工作。
(2)監測周期
監測周期應從施工前測定監測項目的初始值開始,直至施工完成且監測數據趨于穩定后結束,暫定施工周期為2個月。具體以滿足現場實際施工要求為準。
2 監測工作量
(1)監測點位布設
監測點布設由施工單位負責布設,承包人應按照設計文件、《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標準》(GB50497-2019)、《給水排水工程頂管技術規程》(CECS246:2008)等相關要求對監測點布設進行檢查、驗收。
(2)點位布設原則
第三方監測單位應按照相關規范、設計圖紙中相關要求對施工單位監測點位進行驗收,具體布設原則如下:
1)鋼板樁支護開槽施工:對于開挖深度大于3m的基坑進行監測,沿基坑縱向每隔20m設置一處樁頂豎向及水平位移監測點,每隔40m設置一組地表沉降監測斷面,斷面應涵蓋基坑主要及次要影響區。具體參照相關規范及設計文件要求執行。
2)頂管施工:對全部工作井及頂管隧道進行監測,工作井在基坑四邊中間部位設置一組地表沉降監測斷面,每個斷面5個測點;設置四個樁頂位移監測點,與地表沉降監測斷面在同一斷面處。頂管隧道在隧道中心線每隔10m設置一個沉降監測點,每隔30m設置一組沉降監測斷面,每個斷面7個測點,具體參照相關規范及設計文件要求執行。
(3)監測頻率
第三方監測頻率不少于設計文件及《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標準》(GB50497-2019)、《給水排水工程頂管技術規程》(CECS246:2008)等規定的施工監測頻率的1/3,出現數據異常時承包人應提高監測頻率。
3 成果要求
出具滿足國家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的第三方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