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2)須具備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公路工程施工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考核合格證書;同時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4)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活動。
更改為: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2)須具備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工程施工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考核合格證書;(4)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