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報廢資產回收處置,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就遴選2025年至2027年尋甸縣行政事業單位及縣屬國有公司報廢資產回收處置供應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國資比選2025—01
2.項目名稱:2025年至2027年報廢資產回收處置項目
3.采購方式:報價遴選
4.項目簡述:2025年至2027******財政局批復同意報廢處置的資產,由中標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置。主要包括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激光多功能一體打印機、針式打印機、黑白復印機、彩色復印機等。其中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和移動硬盤按保密要求進行處置。詳情以每次處置品類數量為準。
5.合同簽訂:簽訂合同三年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簽。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特定資格條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本次處置物資回收資質。
三、報名方式及資料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5:30時前。
(二)報名方式:將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三)報名資料
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含“電子產品處理回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3.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登記證明;
4.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
5.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
6.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或證明材料;
7.回收工作相關的其他資質。
四、資質復審
(一)復審時間:2025年6月4日北京時間上午9:00。
(二)復審資料
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含“電子產品處理回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3.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登記證明;
4.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
5.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
6.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或證明材料;
7.回收工作相關的其他資質;
8.參加現場競價人員的授權委托書。
(三)復審要求
1.參與競價供應商提供上述資料原件到評審現場進行復審;同時提供相關資質的互聯網等查詢渠道現場進行查詢。
2.未通過資質復審的供應商不參與現場競價。
五、現場評審及成交
(一)現場評審時間:2025年6月4日北京時間上午10:30。
(二)評審地點:******財政局二樓會議室。
(三)競價文件
1.《競價報價單》用標準檔案袋密封,所有封口均要加蓋公章;
2.只有通過資質復審的供應商的《競價報價單》才被接收;
3.參與競價的供應商必須委托專人參與現場競價并當面遞交相關材料,非現場當面遞交的一切資料均不予接收。
(四)評審及成交
1.成交原則:本項目為單價報價,按照“回收報價×報價得分權重”計算報價得分,合計得分最高者為成交供應商。
2.評分規則:(1)當單項“報價得分”計算數大于等于“報價得分權重”3倍時,“報價得分”按“報價得分權重”的3倍計,如:臺式電腦的“報價得分權重”是60%,則該項的最高“報價得分”為180分。
(2)若“報價合計得分”相同,則結合“報價得分權重”,評比單項物資“回收報價”,按報價由高到低排名。比如,得分相同時,若臺式電腦A供應商比B供應商報價高,則A排名在B前,若臺式電腦報價相同,則根據權重,評比下一項報價,以此類推……
(3)若同一供應商所有物資“回收報價”為同一價格,按廢標處理。
(4)供應商的“回收報價”嚴重偏離市場價格的按廢標處理。
六、其他說明
(一)凡報名參與競價的供應商均視同認可以上條款所規定的內容。
(二)本項目不組織實地踏勘。
(三)投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投標資格。
(四)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的,取消中標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參與本項目競價的供應商不足3家時,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聯系方式
地址:******財政局307室資產管理科
聯系人:鄭泰文
聯系電話:0871-******
******財政局
2025年5月22日
競價報價單
序號 | 物資名稱 | 單位 | 回收報價(不含稅) 元/套、臺 | |||
1 | 臺式電腦 | 套 | ||||
2 | 筆記本電腦 | 臺 | ||||
3 | 激光多功能一體打印機 | 臺 | ||||
4 | 針式打印機 | 臺 | ||||
5 | 黑白復印機 | 臺 | ||||
6 | 彩色復印機 | 臺 | ||||
報價單位(蓋章): | ||||||
報價時間: ?年 月 日 |
報價得分權重表
序號 | 物資名稱 | 單位 | 報價得分權重 |
1 | 臺式電腦 | 套 | 60% |
2 | 筆記本電腦 | 臺 | 20% |
3 | 激光多功能一體打印機 | 臺 | 10% |
4 | 針式打印機 | 臺 | 5% |
5 | 黑白復印機 | 臺 | 4% |
6 | 彩色復印機 | 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