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任本項目負責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類別中的高處作業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類別中的電工作業專業技術人員。
1.合同定價方式:固定總價合同
2.付款方式:
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國庫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按季度結算,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確定支付維護管理費用的比例。
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國庫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按季度結算,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確定支付維護管理費用的比例。
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國庫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按季度結算,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確定支付維護管理費用的比例。
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國庫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按季度結算,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確定支付維護管理費用的比例。,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收款賬戶: ******有限公司:************0788)
3.預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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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國庫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期限:
2025-03-21 —— 2026-03-20 五、服務地點
采購人指定地點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否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2)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中標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標人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中標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中標人,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中標人承擔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一次性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進行驗收。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進行驗收。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進行驗收。
(6)履約驗收標準: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進行驗收。(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進行驗收。
七、知識產權歸屬和處理方式
11.1 乙方對其所銷售的貨物應當享有知識產權或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保證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開發的產品,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返工直至驗收合格。
2.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夜景亮化設施維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和市、區有關考核要求,對夜景亮化維護情況進行考核。(2)對乙方制定的維護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等進行審核,并監督執行。(3)對乙方的維護維修方案進行審核。(4)維護范圍內亮化設施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有權對維護范圍進行調整。(5)依照合同約定,按實支付維護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2.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督。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夜景亮化設施維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和市、區有關考核要求開展維護管理工作,確保亮化設施的安全運行和良好效果。(2)不得將夜景亮化項目轉讓他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項目的全部或者部分轉包他人。(3)制定維護管理方案和安全相關制度,明確人員和崗位職責。(4)嚴格程序、規范作業,維護維修方案先報甲方審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亮化設施的布局和效果,不得任意減少燈具數量,不得任意更換燈具品種。(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使用的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6)關鍵崗位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相關人員應該持證上崗,相關證件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7)乙方應當依法與作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保和意外傷害險,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按照相關安全規范進行操作,在整個項目的維護期內一切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9)乙方應積極與維護樓棟的業主或物業方溝通對接,維護作業期間遵守樓棟相關管理要求,嚴格人員出入管理,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確保作業安全。(10)對維護管理范圍內的亮化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如需提質或調整,須報甲方和相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消防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未遵守動火作業的相關要求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11)安排專門資料人員,建立健全項目管理資料,每個季度向招標人報送維護管理相關臺賬資料,包括并不限于現場巡查臺賬和照片、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臺賬、亮化設施維修臺賬等。(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維護范圍的全部及其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其管理范圍的全部公共財產,并接受甲方指定專業機構的移交審核。向甲方移交時,確保各項設施的性能良好。(13)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等額的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14)招標文件約定或投標文件響應的其他情況。
十、違約責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甲方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05%(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1.對中小微企業未及時支付的違約責任約定:采購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
2.如中標(成交)供應商系中小微企業,采購人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0%(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3.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十一、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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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影響期相同。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話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3.不可抗事件延續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
2.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十三、合同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甲乙雙方不能解決爭議,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
******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采購文件;
(5)投標(響應)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自然人簽字、法人蓋章)。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