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力解決破壞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切實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行動,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破壞營商環境突出問題線索。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問題線索受理范圍
(一)政務環境方面
1.政務服務事項“明進暗不進”問題
(******服務中心(分中心)事項未實質授權窗口,部門窗口不能受理進駐事項辦件,導致企業群眾進多門、跑多次。
(2)辦理地址填寫錯誤。政務服務網或“龍易辦”APP填寫的事項辦理地址與實際地點不符,導致企業群眾跑錯辦事地點,增加辦事時間成本。
(******服務中心,仍需單獨跑不同業務大廳,影響辦事效率。
(4)“綜合窗口”未發揮作用?!熬C合窗口”未實現一窗綜合受理,要求企業群眾在不同窗口重復申報和重復提交申請材料。
(5)設定事項辦理障礙。窗口要求企業群眾提交沒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或事項辦事指南以外的環節和申請材料。
2.民生服務事項辦理流程不便捷問題
(1)業務協同不暢。辦理“高效辦成一件事”過程中,部門之間各自為政,缺乏有效溝通與合作,導致企業群眾辦事信息無法及時共享,業務流轉不順暢,增加辦理環節和等待時間等問題。
(2)申報形式繁瑣。“高效辦成一件事”首問負責制落實不到位,未充分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未能清晰說明辦理流程、材料要求和時限規定。表單字段過多,材料重復提交,人為設置手工蓋章、簽字手續等增加申請人辦事成本和難度等問題。
(3)審核程序復雜。同一事項多頭審核,層層審批、重復審核等,且審核標準不統一,導致審核周期拉長、辦理效率低下等問題。
(4)辦理時限較長。事項辦理環節時間設計不合理,缺乏有效時間管控,部門之間銜接不緊密,未按照事項承諾或法定時限辦結,辦結時限全憑工作人員說了算,導致辦件超時。
(5)出件方式不便。僅支持指定地點領取紙質證照或文件,缺乏多樣化送達渠道,如:不支持線上獲取電子證照或郵寄送達等問題。
(6)材料補正表述模糊。申請材料補正理由表述模糊,未具體說明缺失內容和提供規范模板或示例。
(二)守信踐諾方面
1.不講誠信問題。地方政府及部門招商引資政策執行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承諾不兌現、兌現中梗阻、惠企服務“掛空擋”、配套服務不保障,政策宣傳“躲貓貓”。
2.政務失******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推諉歷史遺留問題等。
3.履約拖沓問題。部分政府部門未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限,由于人為因素、審批環節多、資金調度效率低,導致企業項目款延遲撥付。
4.渠道不多問題。市場主體在進行信用修復時,獲取信息渠道不足。辦理指南缺乏社交媒體等多元信息推送途徑,辦事企業難以及時、準確獲取信息。
(三)市場環境方面
1.隱性門檻問題。地方政府設置歧視性備案條件、強制本地采購等地方保護政策,行業主管部門增設非法定審批前置要件,將已取消的資質要求轉化為“隱形許可”。
2.變相審批問題。部分領域名義上將審批改為備案,實際仍要求企業完成與原審批相同的流程,形成“體外循環”審查。
3.干預壟斷問題。行政部門在招投標、采購中設定排他性條款,以信用評級、過往業績等隱性條件限制中小企業參與,大型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通過技術壁壘或協議控制排斥競爭者。
(四)法治環境方面
1.恣意執法問題。趨利性執法、“人情”執法、“釣魚”執法、多頭執法、粗暴執法、以罰代管、一事多罰,檢查頻次過高、隨意檢查、重復檢查等。
2.程序違規問題。違規異地執法、濫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強制介入經濟糾紛調解、拖延案件處理時限、違規收取涉企調解費用、地方保護性執法、排斥外地企業參與本地市場競爭、縱容本地企業違法經營等。
3.監督失效問題。執法內部監督流于形式、社會監督渠道不暢、投訴舉報機制響應遲緩、執法數據隱瞞不公開、執法人員違規行為長期未整改、公眾參與執法評議機制虛置等。
二、舉報渠道
舉報人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向漠河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舉報。
舉報電話:0457-******
郵信地址:漠河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郵編:165399;
來訪地址:漠河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301室;
三、舉報要求
1.舉報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具體舉報內容。
2.舉報內容應真實、客觀、詳細,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3.我局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四、不予受理范圍
1.沒有明確的舉報對象或者請求的。
2.舉報內容不屬于營商環境領域職能范圍的。
******檢察院、行政復議機關、信訪工作機構、仲裁機構等單位已經立案、尚未結案或者已經作出處理決定的。
4.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
漠河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