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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
本報訊 日前,江蘇省南京市財政局印發通知,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尤其是細化對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的需求調查環節、招標公告環節和專家論證環節的管理要求。
在需求調查環節,突出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充分調研國內國際市場信息。充分考慮專機專用耗材、獨家維護保養服務等情況,將設備完整運行期綜合成本納入調研評審因素,防止出現“低價采購、高額維保”現象,確保采購成本合理、可控。在預算編制階段,加強市場調研,全面了解國內能夠參與政府采購競爭的產品和國內代理商等市場信息。強調需求調查過程的內控責任與風險管理,科學確定采購需求。
在招標公告環節,突出信息充分披露,促進公平競爭和營商環境建設。一是強調“經審核同意采購進口產品”僅意味著允許進口產品參與競爭,采購過程仍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流程組織實施。二是明確所有進口產品采購均需通過“蘇采云”系統政府采購指定媒體發布采購公告,保證所有潛在供應商平等參與競爭。三是針對部分項目開展國際招標的實際需求,也統一要求通過“蘇采云”系統同步或提前發布公告,告知潛在供應商國際招標采購文件的下載鏈接,并參照政府采購電子化流程要求免收招標文件費,減輕供應商負擔。
在專家論證環節,突出發揮專家論證的科學性、規范性支撐作用。要求依法成立的專家論證小組須具備同類貨物或服務的使用經驗和專業背景,了解國內市場供應和國產替代產品情況。強調專家論證需圍繞進口產品是否符合“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等條件展開,形成統一的論證意見。強調論證內容應細化、量化,充分考慮工作需求與財政可持續保障能力,杜絕“走過場走形式”或“只簽名不論證”情況的發生。
此舉旨在落實支持國產產品導向政策,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統籌兼顧法規要求和醫療、科研、檢測等領域實際需要,促進進口產品采購管理的落地落實。
(崔達銓)